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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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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7版)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8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邹爱妮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0年公司出现亏损,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3,908,700.47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但相关制度并未得到有效地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21年7月28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21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曲善村先生辞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衷心的感谢。同意曲善村先生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一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本届监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志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李志凌女士个人简历

姓 名:李志凌

性 别:女

民 族:汉

出生年月:1968 年 6 月

学 历:博士研究生在读

个人经历:

1986.09一1990.06 青岛海洋大学 大学

1990.07一1996.09 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助理工程师

1996.10一2000.10 烟台东方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师

2000.11一2006.0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000.09一2003.06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专业 硕士研究生

2005.06一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部部长

2006.10一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高级研究员

2014.09一至今 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专业 工程博士研究生在读

李志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山海食品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

公司前期为该公司的提供的授信担保将于2021年7月28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建议,同意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蓝德路6号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赵玉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出资。

基本财务状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4,107,482.42万元,负债总额为18,953,726.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8,655,272.14万元),净资产为65,153,755.7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67,706.29万元,利润总额-6,406,660.92万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意见

该担保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山海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由本公司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主要系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处于紧张状态,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9,067.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2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78,597.40万元,占公司年末净资产的54.91%,公司上述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对外担保未经过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

本次公司对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若担保金额达到该额度的上限8,000万元,将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9%。上述对外担保中,公司为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债务部分已逾期。

五、备查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代表

监事辞职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曲善村先生辞职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曲善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本届监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李志凌女士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一职,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曲善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该事项导致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缺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新任股东代表监事正式开始任职之前,曲善村先生仍需履行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责。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一11:3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代)于雁冰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0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729111@dfhy.cc),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原承诺于2021年4月23日前,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尚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沟通,东方海洋集团表示其将继续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二、违规担保情况

(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78,59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2019)鲁0612民初3556号案件提起上诉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8,025,738.08元。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7月1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3、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4、因公司2018年、2019 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173,579.23元、-1,029,473,772.84元及-299,580,381.38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因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东洋”,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2086,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

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

3、股票代码仍为“002086”;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5、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原因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意见为:“东方海洋科技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41.38万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8,390.87万元;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这些事项可能对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管理层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2018年、2019 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173,579.23元、-1,029,473,772.84元及-299,580,381.38元,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

(一)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已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触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按照过渡期安排,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后续将视情况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二)关于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正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健恢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资产运营压力。公司将继续对低效业务、低效资产与闲置资产进行剥离、重整与盘活,充分提高资产利用率、提高存货周转率,不断强化主营业务,提升经营现金流。

3、公司将安排工作组加大对应收账款的清欠回收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资金回笼以缓解资金压力。

4、目前,公司生产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并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5、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战略、财务、人才、业务等方面的规范运作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运营能力,不断强化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及费用,推进和保障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电子信箱:6729111@dfhy.cc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6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伟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29日,公司第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2020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90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聘期一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0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90万元。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在上市公司自身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建议延后审议。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无法对审计机构进行判断。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