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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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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2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6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

1、本报告期,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正常开展,成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

2、房地产销售:公司目前无土地储备,亦无正在开发及待开发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存货中的住宅已经基本销售完毕,仅剩余车位及少量商铺,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的主要工作是清理库存。

(二)公司转型工作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继续向明智未来催收相关款项外,还推进了公司转型工作。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未获得通过。

2021年4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51%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付清股权转让款,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正处于交割实施过程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日常经营工作正常展开。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40,139.6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7%;实现营业利润-24,142,971.0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451,489.45元。本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少,期间费用增加。

公司房地产存货中的住宅已经基本销售完毕,仅剩余车位及少量商铺,公司目前无土地储备,亦无正在开发及待开房地产项目。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的工作重点是清理库存,但销售情况欠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向明智未来催收相关款项,具体如下:

因明智未来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给广州明安,广州明安于2019年11月28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2020年4月15日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5月7日作出判决,该判决已于2020年5月26日生效。此后,因明智未来未履行判决,公司已通过代理律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并于2020年8月11日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2021年4月19日,明智未来已累计向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268.208933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73.57%),尚有22,517,910.67元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未支付给广州明安。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州明安与广州天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2020)粤0106执21741号执行案项下尚未实现债权中的股权转让款,转让价格2,251.791067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广州明安与星华投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2020)粤0106执21741号执行案项下尚未实现债权中除股权转让款以外的其余债权,转让价格800万元。截至目前,广州明安已收到广州天誉支付的债权转让款2,251.791067万元,收到星华投资支付的债权转让款800万元。

除继续催收上述股权转让款外,公司也继续推进了公司转型工作,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未获得通过。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51%的股权。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目前,公司已付清股权转让款,该重大资产重组处于交割实施过程中。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营业利润、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运营成本增加。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04.3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少,期间费用增加。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的资讯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斌、王翊臣

联系电话:020-85219563/020-85219691

传真:020-85219227

联系邮箱:ljkgdm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

邮政编码:5106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金志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44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通讯。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〇二〇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231,581,144.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78,988,491.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451,489.45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每股收益-0.1元。

详见《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意在指定网站刊登报告全文,在指定报刊刊登摘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451,489.45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70,100,495.05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王斌先生回避表决。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较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经营改善措施并将积极推进,不断提高经营可持续性。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关于《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同意在指定报刊刊载报告正文,并在指定网站刊载报告全文。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1年5月24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20-852192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lvj@000502.cn。

5、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0-85219691

传 真:020-85219227

邮 编:510610

邮 箱:lvj@000502.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身体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于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烦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4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二〇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451,489.45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70,100,495.05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较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同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和经营层制定的措施和安排是切合实际的。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4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差旅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东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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