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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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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5版)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向民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度可比数据。

2、2021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635版)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具体详见本节“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中的内容。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连带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按揭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公司为购房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并协助按揭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且将《他项权利证书》交予按揭银行之日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额为277.6亿元。由于截止目前承购人未发生违约,且该等房产目前的市场价格高于售价,本公司认为与提供该等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因房地产销售、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项目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21-029号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1-03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沈琳女士、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2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3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参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4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因被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5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拟新增财务资助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6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7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8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6月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卫东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并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消除涉及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1-03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7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明确公司股东的分红回报,增加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68,988,940.85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负面冲击,公司的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影响,部分项目工期延长,同时部分城市房价、地价持续调整,公司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0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5,368,464.29元,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65,266,944.68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泰禾红悦项目,永泰红峪二期项目,红峪、红树林项目,桂山院子,南昌院子、御湖半山因项目销售结转,转销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7,343,016.06元、748,665.58元、15,337,812.78元、7,990,392.68元和13,847,057.58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33,620,476.5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735,368,464.29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1%。

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733,620,476.56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67%。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99,437,812.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0,032,882.8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78,340,432.1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70,817,818.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以及融资环境收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销售、回款、结转情况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地产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及日常运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其他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开展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6亿元。该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详见公司2019-036号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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