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67 公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67 公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未出席董事情况
■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电芯、模组和电池包,涵盖纯电动车用电池系统、混合动力车及插电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系统和48V微混电池系统,应用领域以新能源乘用车为主,同时涵盖新能源专用车、电动摩托车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也是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商,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实现盈利。
1、研发模式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中国、美国、德国协同联动,与全球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长期战略合作,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先。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与研究院、质量部等组成供应商审核小组,经严格的评估与考核后,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采购部与合格供应商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技术开发、反馈设备需求等实现锁价、保供和提升性能。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适当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第一,物控部门每月根据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计划发送给生产部门生产;第二,为避免需求高峰期产能不足,物控部门会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适当生产电芯作为备用。
4、销售模式
公司与整车客户建立供应合作关系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及签署的具体销售合同,为国内外整车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新能源汽车
2020年1月以来,全球各地陆续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汽车行业整体需求疲软。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1-12月,中国汽车行业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而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的战略新兴产业,已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通过多年来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行业获得飞速发展,正在从萌芽期向成长期迈进,各个环节逐步成熟,丰富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2020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包括降低新能源企业的进入门槛、提高产品要求、完善强制性标准、延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等多项举措。10月份,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能源汽车未来有望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1-12月,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较2019年同期增长7.5%和10.9%,新能源汽车增速也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10.5万辆和11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4%和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5%和8.4%。从月度的产销情况来看,随着上半年我国抗击疫情逐步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新能源汽车从7月份开始呈现增长态势,增幅逐渐扩大,且每个月产销均刷新了当月历史记录,12月更是创下历史新高。
Marklines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电动乘用车累计实现销量291.70万辆,同比增长45.13%。其中海外新能源车为167.47万辆,同比增长76.23%。分车型看, EV销量为202.97万辆,同比增长35.07%,PHEV销量为88.72万辆,同比增长74.92%。
2)动力电池
自1991年日本Sony能源技术公司开发的锂离子电池问世以来,随着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的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行业持续增长。根据合格证数据,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累计62.85GWh,同比增长0.75%。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直接影响着新能源汽车的成本、续航里程和安全性等多项关键性能指标,而电动汽车的发展也对动力电池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二者相辅相成。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呈现出如下特点:
(1)过去12年装机规模增长数千倍。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扩大及单车带电量提升,动力电池市场保持高速增长,从2009年我国开始推广“十城千辆”至2020年,动力电池国内装机量实现了从0.03GWh到62.85GWh跨越式发展,12年间规模增长数千倍;
(2)未来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2021年及之后,随着碳减排战略高度上升至全球,能源革命开启,电池行业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国内市场,在中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双积分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大力推动下,海外市场,受益于欧洲最严碳排放考核执行和美国拜登政府的新能源政策,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工具、电动船等多个行业有望百花齐放,孕育着电池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3)全球竞争加剧,中日韩三足鼎立格局。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产业和资本加速涌入,全球动力电池行业呈现整体产能过剩、优质产能不足的供求关系,动力电池下游的新能源汽车由导入期迈入成长期、补贴退坡、技术性能要求提升等因素加剧了行业优胜劣汰,市场集中度提升,动力电池产业逐渐形成中日韩三国主导全球电动汽车供应的格局。
(4)软包电池占比虽小但却是海外车企主流选择,未来渗透率有望提升。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分技术路线看,国内方形电池的装机量累计为50.57GWh,占比达80%;圆柱电池装机量为8.33GWh,占比达13%;软包电池为3.95GWh,占比达6%,软包电池在国内市场占比还比较小。但从海外主流车企配套电池看,海外软包企业LG、SKI等已在大众、奥迪、奔驰、通用、现代、福特等车企配套多款主流车型,未来随着电动汽车全球化浪潮到来,国内软包电池的渗透率有望获得较大的提升,市场空间广阔。
动力电池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包括技术和工艺壁垒,动力电池行业技术具有以电化学为核心、多学科交叉的特点,需要企业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同时,动力电池生产工艺复杂,过程控制严格,原材料的选择、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流程的设置等均需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技术难度和生产工艺难度上更高。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并将其充分应用于稳定、高效的产品量产需要较长时间,难度较高。因此,行业内掌握核心技术和先进工艺的企业树立行业较高的技术和工艺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动力电池行业的主要参与者集中于中国、日本和韩国。行业内参与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但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同时,我国部分企业已具备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市场具备一定的竞争地位。
根据高工锂电(GGII)的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头部动力电池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装机电量TOP 15企业装机总电量60.5GWh,占整体装机电量的比例为96.33%,较2019年TOP15企业占比92.78%基础上再提升了3.6个百分点。2020年,孚能科技上半年受疫情及客户需求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半年随镇江基地量产和新订单交付,装机量逐月攀升,动力电池装机量继续排名国内第七名。
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企业装机量排名
■
资料来源:GGII,装机量为合格证口径统计数据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三元电池产量为48.5GWh,较2019年的55.1GWh同比下降12.00%;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三元电池装机量为40.5GWh,占动力锂电池装机量的65.11%;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三元电池装机量为39.7GWh,占动力锂电池装机量的62.72%,国内三元电池企业装机量前五名分别是宁德时代(含时代上汽)、比亚迪、中航锂电、孚能科技、塔菲尔。与2019年一样,孚能科技继续排名第四名。
在中国软包动力电池领域,根据GGII统计数据,2019年孚能科技以22.04%的市占率排名中国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第一名;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实现软包电池装机的企业共有26家,排名前十的企业分别是孚能科技、捷威、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多氟多、盟固利、万向一二三、桑顿、微宏动力、衡远新能源,10家企业装机量合计占比92.3%;其中,孚能科技以20%的市占率,连续四年排名中国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第一名,保持了国内软包电池领头羊的地位。
2019年中国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市场份额
■
资料来源:GGII
■
数据来源:起点研究院(SPIR)
孚能科技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也是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商。自2016年以来,公司出货量、装机量及相应市场份额逐渐迅速,行业地位不断提高,2020年在疫情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下半年持续发力,在中国三元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中国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中国三元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的四项排名中,继续维持第1/1/4/7名,行业地位稳固。
■
资料来源:GGII,起点研究院(SPIR)、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16年以来,全球各国陆续出台停止使用内燃机汽车计划以及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成本优化、基础设施和用户体验不断提升的推动下,对新能源汽车的接纳程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渐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消费驱动。根据BNEF数据,2017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首次超过1%。
我国自2014年以来,一直是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市场,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产业领域。2017年和2018年的新能源车市场呈现年度内持续、单边的快速上扬的态势,直至2019年逐步回落。在2020年的新能源车市场疫情之后呈现“V型”反转态势,下半年高增长主要是受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品推动,例如五菱宏光MINI、比亚迪汉、特斯拉Model 3、广汽Aion系列以及造车新势力企业等产品。这些处于价格带高低两端的新能源车型对补贴依赖度较低,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2020年末乘联会统计的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20万辆的历史峰值,体现了新能源乘用车从政策驱动到市场化拉动转换的效果良好。
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动力电池技术指标的不断优化和成本的不断降低,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和综合性价比的要求,促进动力电池行业不断技术创新。
动力电池行业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一直以来集中于突破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提高安全性能、缩短充电时间、优化低温性能、提高电池寿命、降低电池成本等方面。动力电池存在多个技术路线,而各个技术路线产品特征有明显差异,因此下游市场应用有区别。以磷酸铁锂和三元路线为例,磷酸铁锂产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较多,三元产品成为乘用车领域的主流路线。在乘用车三元动力电池领域,软包动力电池凭借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可定制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最适合乘用车使用的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之一,在全球市场占有率较高。另外,动力电池尤其是软包动力电池在生产工艺上要求较高,近年来在各大动力电池厂以及设备厂商的推动下,智能制造、自动化生产使得动力电池生产效率、产品一致性等大大提高,加速其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市场。
当前动力电池行业整体发展持续向好,呈现主要的五大趋势:
第一,规模持续增长。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拉动动力电池整体需求规模持续增长。根据EV Volumes预测,到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有望超过1000GWh。
第二,软包电池的市场认可度和使用率逐渐提高。随着供给端的政策和产品发力,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崛起,2020年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 136.7 万辆,同比增长142%,和国内对于方形动力电池的认知度更高不同,欧洲市场对于软包电池更加青睐。2020年欧洲最畅销的20款新能源乘用车中,有15款搭载软包动力电池。 随着欧洲市场崛起,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认可度和渗透率有望逐渐提升。
■
数据来源:EV Sales Blog
第三,持续追求高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整体需求增长的同时,内部结构方面,纯电动汽车的占比不断扩大,消费者的需求将推动纯电动车型的续航里程进一步提高,预计2025年主销车型的续航里程有望达到在700km左右。纯电动车型对于动力电池高能量密度性能的追求仍将持续,此外进一步提升能量密度也是降低动力电池成本的重要途径。
第四,安全性要求更高。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终端消费者购车用车过程安全意识提高,对于动力电池安全要求持续提高,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将成为动力电池的基本性能和首要考虑因素,提高和解决动力电池安全性问题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和机构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趋势。
第五,高镍低钴和高效回收成为趋势。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普及的过程伴随着动力电池上游原材料供应可持续性问题,尤其是三元正极材料中稀缺的钴金属原材料可充足供应问题。由于三元材料电池高能量密度和耐低温等优势,短期内没有更好的替代材料技术出现的前提下,对于原材料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降低钴含量和提高回收利用效率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高镍低钴”和高效回收技术的探索成为趋势。
综上,全球动力电池大规模增长需要更大更全球化的产能供给;高镍三元软包的技术趋势能够较好的均衡能量密度、低温性能、安全性、成本和可回收性等多项需求。公司深耕高镍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坚持全球化客户和产能布局,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相契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四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3.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9,797.18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2,539.88万元)。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206.5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659.1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78085_B12号)验资报告,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在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031号)。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低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43,682.66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原承诺投资金额283,682.66万元调整为262,450.73万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张燕,合伙人,注册会计师,ACCA。自199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二十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伟,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年度审计收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
二、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安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日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日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亏损,且累计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实现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YU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大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系:
1.公司虽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原材料成本,但如果原材料依旧处于价格高位,公司营业成本将受到拖累;
2.二季度公司将继续加强新客户拓展力度和相对应研发的投入,将产生较多费用;
3.戴姆勒项目在二季度开始量产,但预计二季度末才能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戴姆勒产品相关产线将于二季度转为固定资产,开始折旧,亦将对当季利润造成影响;
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以上为基于当前形势下做出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请以届时发布的定期报告为主。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