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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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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建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超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的收入结构中,传统冲泡产品仍占有大部分的比重,而第二季度为传统冲泡产品的淡季,冲泡产品的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会对公司当季度的营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将在今年继续加快即饮产品第二增长曲线的培育,特别是围绕MECO果汁茶,作为果汁茶品类开创者,对标现调茶饮店水果茶具有更为超值、更为便捷、更为标准安全的卖点,为了进行品牌及产品的消费者心智培育,公司将在第二季度加大对即饮产品的品牌传播及销售推广的资源及费用投放力度。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会有一定程度的亏损。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销售业绩,加快双轮驱动策略的落地执行,扎实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公司名称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建琪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第四点说明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奶茶饮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为冲泡与即饮两大产品板块,主要产品为“香飘飘”品牌杯装奶茶(固体+液体)、“MECO蜜谷”品牌果汁茶、“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液体奶茶。公司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固体+液体)、四川省成都市(固体+液体在建)、天津市(固体+液体)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液体)。

公司以“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知名的食品饮料品牌企业”为愿景。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公司成功塑造的“香飘飘”品牌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并于2012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2017年公司开拓即饮板块,推出了“MECO”和“兰芳园”两个全新品牌,通过不同的品牌定位,满足了不同目标消费人群的消费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按性态可分为固体冲泡奶茶、果汁茶类及液体奶茶。固体冲泡奶茶分为经典系、好料系、珍珠系;果汁茶类包括果汁茶、乳酸菌果茶;液体奶茶包括“兰芳园”液体奶茶、“MECO”牛乳茶、“香飘飘”烤奶茶。

报告期内,因国内疫情的发展及影响,公司在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步伐,积极推出新的奶茶及饮料产品,主要包括:

1、香飘飘品牌:好料系列推出黑芝麻血糯、烤藜麦薏仁两个新口味、珍珠系列推出香芋双拼、豆乳双拼两个新口味,以及波波珍珠两个口味(桃桃乌龙、黑糖奶红)。

2、MECO品牌:樱桃莓莓果汁茶,缤纷莓莓、百香橙橙、蜜瓜奇异果等三款乳酸菌果茶;

3、兰芳园品牌:樱花季鸳鸯奶茶、海盐芝士鸳鸯奶茶、无糖港式茶走奶茶等产品。

为了加强与目标消费人群的互动,降低产品创新风险,在推出上述新产品时,公司均采取先在公司电商渠道进行测试销售,通过收集目标消费人群的评价及意见,结合产品开发方向对产品加以完善,待产品定型后再在线下铺货试销。报告期内公司新品的不断研发推出,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提升积聚了能量。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及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制订采购计划,安排下达采购订单并追踪入库。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各生产基地的主要原物料由公司总部统一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由供应商按要求送货至工厂并与工厂办理结算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杯装奶茶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经理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经销商实际订单情况调整生产计划,通过实行经销商“一户一码”的政策有力确保了该模式的有效实施。同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严格控制库存,确保产品新鲜度,更符合产品对原材料品质的需求。

在液体奶茶及果汁茶领域,公司投建了全球领先的全自动生产线,工厂生产计划由公司内部产销协调会确认的销售预测数据进行直接指导,该模式下能够在确保库存供应的同时避免出现“压货现象”,最大程度保证产品的新鲜美味。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控制,在产品核心生产环节全部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并进行严格的全生产流程监控。在销售旺季,为确保核心产能的实现,部分简单的组装、包装、拉运及装卸工序公司将进行业务外包。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公司产品实现“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为了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渠道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在积极探索国内市场增长机会的同时,公司亦努力尝试通过自营出口拓展境外市场。目前公司已初步开拓进入了美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境外市场销售占比仍较小。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15);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之“饮料制造”行业,其中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饮料制造”行业之“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子类目(行业分类代码C1529)。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冲泡奶茶市场

国内冲泡奶茶经过多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竞争格局已基本稳定。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冲泡奶茶经营企业,2012年至2020年连续9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公司持续积极推出新的产品,顺应了饮料行业年轻化、高端化的趋势,受到消费者好评。2020年10月,香飘飘获得了“速溶茶销售额纪录”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的荣誉称号。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在冲泡奶茶市场的地位得以继续稳固。

(2)液体奶茶市场

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在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资本投入等方面对企业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国内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市场一直是大型饮料企业角逐的市场。

公司的兰芳园“丝袜奶茶”、“港式牛乳茶” “鸳鸯奶茶”等产品,作为定位更高端的奶茶,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已成为液体奶茶市场的重要竞争者之一。

2020年5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摘得第59届Monde Selection(世界质量评鉴大会)银奖;2020年6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斩获International Taste Institute(国际风味评鉴所大赛)二星“顶级美味奖章”,该奖项为2020年中国区饮品类奶茶产品最高奖项。兰芳园及港式奶茶均获得世界美食专家的认可,体现了兰芳园的产品品质及品牌实力。

(3)果汁茶市场

2018年起,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于美味健康的需求,创新推出“MECO”果汁茶,开创出“杯装果汁茶”新品类。“MECO”果汁茶0脂肪、0添加色素,不添加防腐剂和增味剂,果汁含量达到25%,远超我国茶饮料标准(GB/T 21733-2008)所规定的果汁茶5%的最低果汁含量要求,使它区别于市面上的一众果味茶,对标现调水果茶,希望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即饮水果茶。MECO果汁茶凭借其良好的口感及健康的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原有桃桃红柚、泰式青柠、金桔柠檬三个口味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新品,丰富果汁茶的产品矩阵,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使MECO品牌产品线更加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饮料行业,积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冲泡奶茶领导品牌的优势,同时积极开拓以果汁茶类产品为代表的非奶茶类饮品市场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团队优化、差异化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084.97万元,同比减少5.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5.63万元,同比增长3.1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或有事项”所述,香飘飘在2020年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调查尚无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尽快消除该事项的影响;

2、公司开展相关风险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防控机制;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调查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香飘飘在2020年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调查尚无结论。上述事项可能对香飘飘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尽快消除该事项的影响;

2、公司开展相关风险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防控机制;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调查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1,903,556.4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对细分系列的销售收入情况按产品分类进行合并统计,冲泡类包括经典系列、好料系列、珍珠系列及冲泡类其他系列,即饮类包括液体奶茶、果汁茶及即饮类其他系列,其他类为除上述产品分类外的其他系列。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减少,主要系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成都模式”的推进,对经销商及终端服务商体系进一步优化,将一些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优化调整为经销商下设的分销商或终端服务商,导致经销商数量有所下降,但渠道基本稳定。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调查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及调查的情况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以往年度部分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运行。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同时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

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0年度计提了相应的成本费用5184.71万元。经公司审慎评估,预计该调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后续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0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8,356,333.16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2,297,628.6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8,229,762.86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02,083,740.71元,加2020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294,725.00元,扣除2020年对2019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04,542,775.00元,母公司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131,903,556.4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邹勇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1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0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8,356,333.16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2,297,628.6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8,229,762.86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02,083,740.71元,加2020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294,725.00元,扣除2020年对2019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04,542,775.00元,母公司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131,903,556.4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2021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年度委托理财计划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6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