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69 公司简称:风神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731,137,18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1,686,313股,即729,450,8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767,052.26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如发生变动,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5年,是“世界500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轮胎上市公司。公司是国内轮胎行业精益六西格玛推进先进企业:荣获“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代表中国企业参加联合国第三届绿色工业大会并做典型发言;公司19次斩获东风商用车“最佳供应商”;2020年荣获年度中国化工行业“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公司主要生产“风神”、“风力”、“卡之力”、“河南”等多个品牌一千多个规格品种的卡客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等多种轮胎,是徐工、龙工等国内工程机械车辆生产巨头的战略供应商,是世界知名重卡制造东风商用车公司主要轮胎战略供应商,是VOLVO等全球建筑设备企业的配套供应商。公司轮胎产品畅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市场,尤其是在众多欧美国家高端市场的产品价格水平居中国产品前列。
公司拥有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及Aeolus Tire (Canada) Inc.100%股权,持有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20%股权、Prometeon Tyre Group S.r.l.10%股权,并在2020年底与橡胶公司签署Prometeon Tyre Group S.r.l.52%股权托管协议。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业务整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速推进企业内涵式发展,持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用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和自主采购两种模式,采购类别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连线、炭黑等原辅材料,同时实施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准入、退出和过程控制等)。主要大宗原材料通过长城电商平台统一比价采购,历史记录数据可查可溯,过程可控,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合成橡胶主要通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采购;天然橡胶主要通过电商平台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实施远期和即期相结合的灵活采购方式,实施不均衡采购策略,从泰国等优质胶区采购。公司原材料国内外供应渠道稳定,采购成本可控。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生产能力、产品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的特点,根据轮胎市场下游客户的需求核对市场的预测判断,采取“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平衡”的生产模式。公司拥有先进的工业轮胎生产设备,导入倍耐力轮胎制造工艺技术,对标同行业,发挥自身优势,实施持续改进,优化核心设备,形成完善的工业胎高端生产能力;同时采用精益生产工具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对生产资源进行动态监控、调配、协同运行,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加大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细分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包括:
(1)直销销售模式:
国内直销客户主要是卡客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的主机配套厂。公司依靠国内领先的技术、服务实力,多年来在卡客车和工程机械车辆生产企业中占据优势的配套地位。公司拥有专业的配套市场营销团队,专注于服务下游配套市场,向重点主机厂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长期得到主机厂的认可。
(2)经销商销售模式:
出口市场:公司在海外划分6大营销区域,分别针对北美、拉美、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独联体等市场。目前公司拥有300多家海外一级经销商,产品销售范围覆盖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替换市场:各区域按照分销网络进行销售,目前全国各省开发一级经销商200多家,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整体布局。公司进行集中化协同管理,最大化发挥每个品牌在不同细分市场的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判断,定制化、针对性地开发新产品,快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全球轮胎行业发展至今已有170多年历史,步入低速发展稳定期,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道路建设的大幅度提速,汽车行业、交通运输业和工程机械得到快速发展,中国汽车行业整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轮胎生产技术的提高、轮胎企业巨头产业转移和世界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出口国。但是,整体来看,我国轮胎行业仍旧大而不强,特别是低端产能过剩、过度依赖出口、低质低价竞争等多层因素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1、汽车行业稳步恢复
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给世界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内轮胎多家重点会员企业综合外胎产量、综合外胎销量、轮胎销售收入等主要运行指标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汽车行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2、中国轮胎行业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加之环保治理的日益严格,同质化、低端轮胎产能不断遭到淘汰,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加大,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成为行业新亮点。同时,中国轮胎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大,综合竞争能力有所提高。在新技术、新模式等推动下,中国的轮胎产业开始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3、绿色智能成行业发展方向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升级的技术应用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正促使轮胎行业逐步趋向绿色化和智能化。绿色轮胎逐渐成为轮胎产业的主流,无毒无害、低碳节油、可翻新的轮胎将引领未来发展方向。
4、国际化布局加快
随着针对中国轮胎产业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不断的被世界主要经济体频繁使用,加之2019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战等反全球化浪潮的抬头,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形势日益严峻。面对外部严峻挑战,国内轮胎企业“走出去”成为必然。国内许多轮胎企业通过抓紧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在海外进行产能布局,规避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中国轮胎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5.79亿元,同比下降5.67%;实现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降2.4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焦梦远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订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订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投保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保险期限:1年
本次续订的保险责任限额及保险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会议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中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及十八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期末应对各项资产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公司2020年底对各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提取的坏账准备情况详见下表:
应收账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其他应收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2020年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44,467,112.45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45,855,918.66元,因收回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8,655,484.64元,因转销或核销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225,377.82元,期末余额181,442,168.6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4,601,881.85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78,482.49元。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685,684.38元, 2020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9,094,679.96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0,903,427.46元,本期计提0元,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转销减值准备936,030.80元, 2020年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9,967,396.66元。
上述计提事项已得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重大工艺技术创新项目落地和基础研发能力建设的快速提升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同时,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高于30%。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932.9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686,31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1,137,18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1,686,313股,即以729,450,87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67,052.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7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如发生变动,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净利润20,108.9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932.91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376.71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加之环保治理的日益严格,同质化、低端轮胎产能不断遭到淘汰,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加大,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成为行业新亮点。同时,中国轮胎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大,综合竞争能力有所提高。在新技术、新模式等推动下,中国的轮胎产业开始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2020年,轮胎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新冠疫情导致的贸易周期变长,贸易成本增加,轮胎产能过剩,欧盟、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美国的国际贸易保护、单边主义加剧、国际关系不稳定等多方面的影响,都制约了轮胎行业的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行业发展阶段并结合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当前业务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因此公司需预留充足的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以不断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同时公司也一直注重新技术的研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20,108.91万元,同比下降2.49%。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重大工艺技术创新项目落地和基础研发能力建设的快速提升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提升整体盈利能力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2020年分红比例为21.77%。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加大研发投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支持全资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香港)”)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风神(香港)提供最高额(按日借款本金余额计算)不超过2.5亿欧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12个月)内,风神(香港)可以在上述担保最高额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EOLUS TYRE (HK) LIMITED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1501室
经营范围:轮胎相关业务进出口贸易、外汇收付及境外融资
注册证明书编号: 2754283
商业登记证号码:69960655-000-10-18-9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风神(香港)总资产为494.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66.4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6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5.9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实际融资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银行申请总额为折合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以下银行: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折合人民币144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董事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笔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及期限均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对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及其关联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焦梦远先生对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轮胎集团”)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4月9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分别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化工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1.公司与中国化工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09年7月正式营业,法定代表人:施洁,注册资本:84,122.5万元。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2)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十二层1205-1206室,主营业务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销售煤炭、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润滑油;委托加工化工产品。
(3)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从事轮胎技术的开发与服务,橡胶工业用原材料的开发、应用研究与服务,橡胶设备及仪器的开发与生产,橡胶助剂的开发与生产,橡胶制品的开发与生产,橡胶行业标准和信息服务,化工行业工程咨询与监理服务,橡胶工业用原材料和胶料以及轮胎成品的检测和检验等工作。
(4)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成立于2000年07月0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53号。经营范围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化工信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等。
(5)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成立于2000年07月17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益阳市会龙路180号。经营范围包括橡塑机械及机械制造;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机电产品,船舶、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Pirelli Tyre S.p.A.
Pirelli Tyre S.p.A. 成立于1983年,是根据意大利法律成立的公司,注册地位于意大利米兰,单一股东为倍耐力集团,是倍耐力集团轮胎业务的运营实体。倍耐力集团成立于1872年,目前是世界最大的轮胎制造商之一,业务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拥有19家工厂,在高端轮胎市场占据领导地位,为全球主要高端豪华车独家轮胎供应商和F1大奖赛、超级摩托车锦标赛等全球众多赛事的独家轮胎供应商。
(7)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住所: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小尚村丰收路中站段3529号,主营业务范围:公司生产的轮胎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备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经营;开展境外生产合作、加工、来样加工、组装和补偿贸易;轮胎生产和销售;轮胎原辅材料销售;以及汽车零件销售。
(8)北京翔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翔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主营业务范围: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9)蓝星工程有限公司
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祥路5号1幢4层,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业务。
(10)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
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桂林市象山区将军路24号,主要业务范围:橡胶工业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销售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金属材料、五金、水暖器材、轮胎、橡胶制品、日用百货;自有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11)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是一家总部在米兰的跨国工业胎制造企业,经营范围包括Prometeon自有品牌和经倍耐力授权的倍耐力品牌卡客车胎、农业胎和斜交胎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主要工厂分布于巴西、土耳其及埃及,销售范围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
(1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白忻平;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所处行业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100008069M。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3)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558.9192万元,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主要业务范围:研究、开发化工新材料、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产品;研究、制造、应用反渗透膜及其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各种清洗业务;自动化工程设计、应用、服务;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14)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682.1万元,住所:太原市建设南路亲贤北街3号,主要业务范围:生产销售各种斜交轮胎、子午线轮胎等。
(15)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直属的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原化工部直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4年5月9日挂牌运营,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注册资金1,1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宁高宁。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
(16)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河南轮胎厂。公司注册资本32,0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梦远,公司主要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轮胎,橡塑制品及其国家允许经营的其他产品的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10.1.5条、10.1.6条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1)中国化工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翔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Pirelli Tyre S.p.A.,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Prometeon Tyre Group S.r.l.是控股股东橡胶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3)公司董事焦梦远为河南轮胎集团董事长,河南轮胎集团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因此,上述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拟参与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国际”)的集中采购业务,向其采购燃料(煤炭)。中蓝国际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集中采购的业务操作平台,为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企业实施煤炭集中采购工作。公司本次委托中蓝国际进行原材料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另外,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检测服务;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系统维护及服务;公司从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备件;北京翔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施工监理服务;蓝星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服务;公司从桂林橡胶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备件。
3、为降低生产成本,完成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向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采购母炼胶、帘布,并向其提供综合服务费、转供动力、能源设施租赁等。
4、为引进倍耐力先进技术,公司与Pirelli Tyre S.p.A.签订了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及技术协助协议,根据净销售额的1%或固定金额的较高者向其支付技术使用费。
5、公司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及其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互相提供代工、设备采购等服务,基于成本加成或价格联动等多种方式定价。
6、公司向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厂房租赁服务,参考市场价格,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收取租金。
7、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管理办法》相关收费标准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类似标准。2021年,公司出于未来资本运作的考虑,预计需要增加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
8、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生产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单身宿舍、生产区医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
五、上述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燃材料及商品、销售商品材料、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关联租赁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下转6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