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ST*劝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6.73万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747.17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公司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0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宣示,“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新能源电力行业正迎接着新能源储备巨大、碳中和背景下发展空间广阔、平价时代来临有望快速扩容的历史机遇,公司将担当进取,坚持主业,加快提升风光并网规模,积极投身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一)公司主要业务
2020年,公司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
2020年,公司完成发电量2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03%;新增并网装机650.50兆瓦,已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916兆瓦。其中,光伏项目并网容量1,567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349兆瓦。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公司集中式光伏电站及风电场主要分布在宁夏、河北、山西、新疆、山东等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电网公司。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分为“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其中“全额上网”模式下的电站运营与集中式类似,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主要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利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及风力发电行业。
1、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持续增长
2020年,在面对新冠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逐季回升,经济稳步复苏推动用电增长。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用电量51,2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三产业用电量12,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9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分地区看,2020年我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2.1%、2.4%、5.6%、1.6%。全国共有27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
■
2、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显著提高
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火电发电量为51,7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核电发电量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665、2,61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6.6%。
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14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承诺。
3、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稳步增长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核电0.5亿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1亿千瓦,同比增加0.86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0.72亿千瓦和0.48亿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
■
■
4、国家政策支持新能源电力行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行业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近年来为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涉及配额制、保障利用小时规定、跨区输送、促进当地消纳等多项措施。如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太阳能风力发电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国家对新能源电力的政策支持导向。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的讲话中提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5、技术进步推动新能源电力成本不断下降
我国新能源电力行业在经过较长时间发展后,在产业链各环节中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创新不断加强,使得发电设备效率不断提升,成本不断下降。光伏方面,度电成本下降的主要因素是电站初始投资建设成本的降低及设备效率的提升。近三年光伏电池组件效率的提升、制造工艺的进步以及多晶组件、单晶组件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保证了光伏系统度电成本的下降;风电方面,得益于风电设备技术提升以及运营效率的提升,风电场单位度电成本进一步降低。
目前,我国已经在风光资源优质地区实现了平价上网,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用地和建设模式将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市场化推进方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并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年度各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重述数据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公开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发电量22.82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03%;实现利润总额2.36亿元,去年同期为-1.43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37万元,去年同期为-1.98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去年同期为-0.40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国开新能源、天津劝业场集团南开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游艺商场、天津劝业场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等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针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回顾,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2021年经营计划,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成功转型新能源电力主业,公司基本面彻底改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梳理总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针对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出总体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编制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在分析和预测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并参考公司近两年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战略引导、优化配置、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降本增效的原则,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针对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进行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豁免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张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2020年度行业经营数据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29)。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636.73万元,截止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7,747.17万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零售百货变更为新能源电力,为使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的变化、未来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相匹配,同时也为引导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业务及战略,保护投资者权益,拟变更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董事刘江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反对理由:拟变更的公司名称未能充分体现企业经营特色及行业特点;建议公司统筹考虑品牌建设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事宜,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为准。
十六、《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5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公司2021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项目建设资金、日常营运资金等。
一、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按照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项目融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保理及并购贷款等。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二、融资主体范围
本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三、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 2021年度,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为150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30,408.11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30,408.11万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在2021年4月29日担保余额基础上,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15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3、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
4、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2021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管理层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其他子公司(含现有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并在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担保额度,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四)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是根据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及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30,408.11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3,106.53万元的242%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拟担保额度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的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8票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以年度限额形式审议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充分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以下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606-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606-2室
法定代表人:胡江
注册资本:45,130.557719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力试验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软件、润滑油、润滑脂的批发、零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技术检测、维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风能、风机、太阳能的技术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供电业务;售电业务;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01,670万元,净资产75,283万元,营业收入26,879万元,净利润2,399万元。
关联关系: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系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交易系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及项目运维服务,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99号平安金融中心写字楼1栋5层0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四川省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刘日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与电力系统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分布分散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风力发电工程勘察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火力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水力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生物质能发电工程勘察设计、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环保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绘服务、工程测量服务、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销售、测绘测量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能源、电力、建筑、通信、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底,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6,822万元,净资产-602.24万元,营业收入4,622万元,净利润46.99万元。
关联关系: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交易系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尽调服务,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关联方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力交易服务及接收四川海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尽调服务是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接受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运维服务是以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0-02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并表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委托理财时,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以此选择确定具体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04%,2020年度理财额度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96.05%。公司根据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的全年预测情况,做出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预计。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且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此事项对公司管理层及执行部门进行持续监督;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30 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ST劝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光伏(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现将公司2020年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
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下转682版)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ST*劝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和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01月13日披露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于2021年02月05日批露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011)。
3、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015、2021-016)。
4、2021年4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5、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震
日期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