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56 公司简称:有研粉材 编号2021-012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507,262.19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54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7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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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逐步在北京、重庆、安徽、山东、英国和泰国等国内外地区布局了产业基地,在国内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市场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是国内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锡基焊粉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已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是高端制造业的关键基础性材料。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迭代,积极拓展产品应用新领域,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金属粉体材料,产品主要用于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打印等领域,其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机械、航空、航天、化工、电子信息、国防军工等诸多行业。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工信部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多个国家创新平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起金刚石工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行业间、上下游技术交流、协作与推广。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汇聚了一批国内顶尖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专家,组建了国内有色金属粉体领域极具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在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制备和应用方面储备了多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二)主要经营模式
7.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锡和银等金属原材料,充分利用公司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在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打印等领域的具体需求。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为客户提供各种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销售收入与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之间的差额。
7.2研发模式
公司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搭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科研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促进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公司研发基本流程如下:
(1)项目立项:公司技术人员根据项目指南申报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经研发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经相关政府科技部门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任务书并进入实施阶段;
(2)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按照总经理办公会或相关政府科技部门批复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项目实施定期报告制度,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应进行中期评估;如遇目标调整、内容变更、负责人变更、关键方案变更等重大事项,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审查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项目承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经费,对每个项目设立独立账目,经费专款专用;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自验收,自验收合格后向研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其组织专家对技术考核指标、产业考核指标、经济考核指标、节点汇报、实验报告、资料归档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并报总经理办公会或相关政府科技部门审核验收。
7.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锡和银。目前,公司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
7.4生产模式
公司以铜、锡和银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以电力为主要能源供应,以电解槽、雾化设备、离心设备等为主要生产设备,通过采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产品,公司的生产环节处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中深加工位置。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有所提升,生产人员数量受其影响有所下降,主要产品产能总体保持不变,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公司在结合市场变化、主要客户需求、销售订单情况、库存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生产计划,通过生产、销售、采购部门的整体协作保证生产效率,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生产相应的产品。
7.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以技术营销为核心,借助行业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互联网平台等方式与新客户进行广泛接触,通过技术交流、产品研发、提供样品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主要参考某个时点或时段的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长江现货市场等金属交易平台公布的价格确定;公司结合生产成本、竞争对手产品定价等因素后确定加工费,以此为依据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以直销为主、少量买断式经销为辅。公司直销和经销客户在业务拓展方式、产品定价模式、结算方式以及收入确认等方面不存在差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有研粉材主要从事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产品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是指尺寸小于1mm的有色金属颗粒群,包括单一金属粉末、合金粉末以及具有金属性质的某些难熔化合物粉末,有色金属粉体材料按照金属类型分类可分为铜、铝、钛、镍、钴、锡等单体金属及合金粉体材料,按照应用类型可分为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是粉末冶金、微电子焊接、3D打印等行业的核心基础原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增材制造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尤其是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新材料行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作为高端制造和现代制造的基础,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有研粉材作为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的领先企业,也将迎来业务的快速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有研粉材是国内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技术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在产品端,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了超低松比电解铜粉、无铅微电子焊粉材料、3D打印粉体材料、超细金属粉体材料等多种性能优异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多项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在工艺端,公司着力于提升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自主研发高效雾化、智能测控等多种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设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有力保证了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在应用端,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领域,同时加大对下游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掌握了高性能粉末冶金中空凸轮轴制备等多种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解决限制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瓶颈。
在推动我国有色金属粉末材料产业发展的同时,公司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其中,公司铜基金属粉体材料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35%,排名国内第一,全球第二;公司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排名国内第一。公司也是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副理事长单位、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单位和中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理事单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迭代拓宽下游应用领域,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
在行业发展初期,高端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主要集中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有色金属粉体加工企业研发能力较弱,生产工艺积累匮乏,主要从事产业链中价值较低的加工环节。近年来,国内部分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从而出现以有研粉材为代表的研发能力强劲的领军型企业。随着行业中更多的企业迈入“研发+生产”的发展模式,产品质量和功能可满足越来越多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拓展了下游市场应用领域,行业整体将从价值链中低端生产环节向中高端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转变布局。
(2)下游产业对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性能要求不断提升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材料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行业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提高对下游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产品的快速研发和生产能力,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以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
(3)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的绿色化、智能化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方式、调结构”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监管部门在环境保护层面的严格监管,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制备工艺技术在实现高端产品产业化的同时,也需逐步顺应我国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发展趋势。因此行业内企业将在绿色环保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对生产工艺进行智能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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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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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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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日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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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二级子公司如下:
■
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315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366万元变更为10,36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366万股变更为10,366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科创板《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拟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研粉材”)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600,000.00元。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划入募集资金款总计300,390,566.04元(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用18,209,433.96元后的款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454,786.18元尚未扣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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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 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 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8,698,450.6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情况
(一)截止2021年4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3,767,639.30元,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8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767,639.3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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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4,664,220.1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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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置换总金额为28,698,450.62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8,698,450.62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有研粉末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粉末截至2021年4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研粉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98,450.6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98,450.6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月28日
(下转688版)
公司代码:688456 公司简称:有研粉材 编号2021-011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汪礼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玉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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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1.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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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礼敏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