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5、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5,641,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28,141,000股。
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25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27,891,000股。
9、2018年9月27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8年10月29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8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8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30,691,000股。
12、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475,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30,216,000股。
13、2019年1月14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29,000股, 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29,000股。
15、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444.4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16、2019年5月7日,首次授予的89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444.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7、2019年7月15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8、2019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315,84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315,840股。
19、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18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76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11,3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0、2019年11月19日,预留授予的376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11,32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1、2020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85,5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85,500股。
22、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69,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082,8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3、2020年5月20日,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082,86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4、2020年7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69,58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69,580股。
25、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122,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68,0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6、2020年11月25日,预留授予的35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68,06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7、2021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22,64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22,640股。
28、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2,4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8,019,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9月28日,完成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至2021年2月1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决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三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为96人,其中17人因离职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19,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32,289,205股的1.27%。
■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79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后按规定解除限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共计8,019,200股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79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等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顾家家居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且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因此,本次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3816 证券简称: 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9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兴基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7,10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一、前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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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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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概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顾家家居(曲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曲水”)于2021年1月4日购买了华福证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1月4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3月4日
6、理财期限:59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68%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华福证券与公司、顾家曲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投资已赎回
(二)公司于2021年1月5日购买了华泰保兴基金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保兴基金顾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1月5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3月1日
6、理财期限:55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华泰保兴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投资已赎回
(三)顾家曲水于2021年2月1日购买了华福证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2月1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3月4日
6、理财期限:31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68%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华福证券与公司、顾家曲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投资已赎回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宁波”)于2021年2月25日购买了浙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款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2月25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3月1日
6、理财期限:4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浙商银行与公司、顾家宁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投资已赎回
(五)顾家曲水于2021年3月4日购买了华福证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3月4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12月9日
6、理财期限:280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2%-5.3%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华福证券与公司、顾家曲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顾家曲水于2021年4月22日购买了海通资管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4月22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10月25日
6、理财期限:186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2.0%-5.0%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海通资管与公司、顾家曲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顾家曲水于2021年4月29日购买了华福证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21年4月29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21年5月13日
6、理财期限:14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2%-5.3%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华福证券与公司、顾家曲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
浙商银行(601916.SH)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3,1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23、2020-024、2020-029、2020-044)。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3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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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圣诺盟顾家海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盟海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启潮路(爱普瑞〈浙江〉羊毛制条有限公司内101-105号)
法定代表人:钱洪祥
注册资本:2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及其制品(不含以CFC-11为发泡剂的各种塑料发泡工艺项目)
圣诺盟海绵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圣诺盟海绵系顾家家居参股公司(顾家家居持有圣诺盟海绵40%的股权),是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二)江苏金世缘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缘”)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高徐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何拥军
注册资本:4,7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乳胶制品,床上用品及配件、床垫及配件、家具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世缘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金世缘系顾家家居参股公司(顾家家居持有金世缘6.53%的股权),是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三)Natuzzi S.p.A.(以下简称“Natuzzi”)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Via Iazzitiello 47,70029 ,Santeramo in Colle ,Bari,Italy
公司代表:Pasquale Natuzzi
注册资本:5,490.00万欧元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和传统的皮革和纺织软垫家具行业,主要是沙发、皮沙发、扶手椅、组合式家具、运动家具和沙发床、客厅家具和配件。
Natuzzi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Natuzzi系顾家家居控股子公司纳图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顾家家居持有纳图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51%的股权),是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四)杭州天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闻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国内广告发布(除网络),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零售:建材,日用百货,通讯产品,计算机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电器,装饰材料,塑料制品。
杭州天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天厥系顾家家居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是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五)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0号大街128号3幢6层厂房
法定代表人:顾江生
注册资本:11,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售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电梯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黄金首饰、工艺礼品、日用品、纺织品、百货、机电设备、包装材料、建材、装饰材料、计算机、仪器仪表、文化用品、电梯及配件、钢材、木浆、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以上除贵重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顾家集团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顾家集团系顾家家居控股股东,为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六)顾家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实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号,一号楼601室
法定代表人:许昙华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顾家实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顾家实业系顾家家居控股股东顾家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是顾家家居的关联法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1,034.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做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8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一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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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5-13项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顾家集团有限公司、TB Home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
电话:0571-88603816
邮箱:securities@kukahome.com
联系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5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两部分。公司境外销售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的规模
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业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 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 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 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外汇业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外汇业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7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共122,64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该股票回购事宜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32,411,845股变更为632,289,205股,注册资本从人民币632,411,845元减少为人民币632,289,205元。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因此,本次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3816 证券简称: 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0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97.31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31.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9.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8,881.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18年9月18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10010110120100402848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债券发行登记费用、摇号费用及公证费用95.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786.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验证,并由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3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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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系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0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顾家智能家居嘉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施募投项目“年产80万标准套软体家具项目(一期)”的全资子公司顾家智能家居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智能公司”)增资63,500万元,并于2018年10月15日与嘉兴智能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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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年产80万标准套软体家具项目(一期)部分用地取得时间因为政府土地指标调整延迟,导致募投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建设,公司根据目前施工进度及项目整体规划,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用地取得时间因为政府土地指标调整延迟,导致募投项目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公司决定对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考虑目前施工进度及项目整体规划后,最终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由于募投项目整体暂未完工,故无法计算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上接7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