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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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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4)“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成都、深圳、梅州为项目实施地点。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120,96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7万元,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决定调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立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的表述如下:

(一)预付技术开发费及预付设备款

2020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技术开发费7,823.44万元。2021年3月,紫晶存储与相关技术开发供应商解除原合同并收回了扣息后预付款。这些供应商中有一部分同时为紫晶存储提供委托研发服务,涉及委托研发费用1,820.77万元和营业成本262.12万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有关上述预付款项及委托研发交易商业理由的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款项、委托研发费用及营业成本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2020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包括预付100G光盘产线等设备款4207.19万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有关设备付款进度的合理解释和相关信息,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设备款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2020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8,427.6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6,485.98万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8,323.19万元,大部分已逾期,相关坏账准备余额为4,480.75万元。因紫晶存储未提供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确认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或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8,778.74万元,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了合同全款。因原筹划项目未能如期实施,经协商,相关供应商与公司签署了解除原合同协议。公司已在2021年3月31日前收到前述供应商扣息后的全部预付款8,493.79万元,影响2020年年度报告预付款金额7,823.44万元。上述供应商中有一部分同时为紫晶存储提供委托研发服务,涉及委托研发费用1,820.77万元和营业成本262.12万元,合计影响2020年营业利润金额2,082.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包括预付100G光盘产线等设备款4,207.19万元,影响2020年年度报告预付款金额4,207.19万元。

公司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8,323.19万元,相关坏账准备余额为4,480.75万元,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约9,719.98万元。

三、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或有影响,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也将通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2020年12月31日,紫晶存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技术开发费7,823.44万元。2021年3月,紫晶存储与相关技术开发供应商解除原合同并收回了扣息后预付款,该事项影响截至报告披露日期已经消除。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包括预付100G光盘产线等设备款4207.19万元。上述光盘生产线系供应商收集二手设备并进行改造后进行交付,涉及多个设备的搜集和锁定,因此交付时间较长。公司将和供应商跟踪最新进度,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交付时间。该事项消除预计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020年末,公司账龄为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8,323.19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41.40%。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是公司所处企业级光存储市场处于发展期初期的阶段性特征,具体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类型为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这些数据中心客户主要采购公司的设备及其他供应商产品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并通过运营绿色数据中心为政府、企业等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货款,这样的业务模式导致其现金流较为紧张,无法如期向公司回款。对于这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较为谨慎的会计估计计提坏账准备4,480.75万元,并且在报告期后继续加强催款,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约9,719.98万元。后续公司将制定更详细的回款计划,并由董事长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继续加强对客户催款工作,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预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进行消除。

(上接7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