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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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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栩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栩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龚书喜先生、陆芝青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陆丹敏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0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已公开发行925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700万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775万元增加至3,700万元;同意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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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瑜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系公司根据其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1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三)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2楼,锦园1+2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相关公告将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2楼。

(三)登记时间:2021年05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弘、高辛懿

联系邮箱:ir@holly-wave.com

联系电话:021-50809715

联系传真:021-50809725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090,420.46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6.0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祥,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利锋,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章祥、签字会计师郑利锋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收费为含税40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1]202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霍莱沃”,股票代码“688682”,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具体公司性质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82 公司简称:霍莱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