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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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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部分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着力发展线上业务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新疆地区百货商超零售连锁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商品零售和商业物业租赁为主要业务范围,经营业态涵盖购物中心、传统百货、超市等。叠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多种线上销售模式多元化迅猛发展的态势,公司以现有主业为基础,积极重构现有经营模式并发掘新的成长机会。

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1家超市,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联营模式: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所得。公司目前采取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品类主要包括:珠宝饰品、钟表眼镜、男女服饰、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部分化妆品等;

自营模式:公司采购商品后再组织销售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司自营商品主要为部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化妆品、超市部分商品等。顺应商超体系经营方针,公司致力于拓宽采购渠道,丰富商品品类,增强议价能力。通过制度优化,过程管控,努力提升自采业务对超市利润的贡献率;

租赁模式: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商业物业租赁经营,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公司目前在租赁模式下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包括:餐饮、休闲娱乐项目、部分男女服饰用品、超市部分外租区域等。

报告期,各经营模式下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按总额法同比口径),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84,067.55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6,258.35万元,减少12.78%,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0.26个百分点。

3、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3.3个百分点。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销售呈现逐季恢复态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2.55亿元,同比下降15.3%,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4.3个百分点。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0.77亿元,同比下降9.5%,降幅比1-11月收窄1.3个百分点。从全年消费品市场走势上看,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呈现出低开高走逐步企稳回升向好的态势。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加速推动消费向线上转移,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电商销售模式实现快速发展,消费者自主意识逐渐觉醒,个性化、精细化的消费需求加速释放,进一步推动了供给侧渠道和品牌的快速变革。疫情影响下的传统零售企业,虽然面临着线下客流锐减、销售额减少的经营困境,但另一方面,也考验其是否具有稳固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承压能力。强供应链与全渠道的双向建设对传统零售企业抵御风险时的重要性愈加清晰。风险与机遇共存,面对日趋严峻的竞争格局,公司积极构建全渠道产业链,快速推进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的各项建设进程,从供应链、产品端延伸至制造端,不断深化护城河。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继续深化全渠道融合以及电商销售平台的成熟稳定运营,赋能数字化手段,以丰富的商品结构和优化服务体验等措施有效提升顾客的消费体验和业绩增长。

(上述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078.41万元,同比减少5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1.33万元,同比减少41.6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为: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联营模式下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6月30日会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1)对会计报表项目影响

①合并会计报表项目

单位:万元

②母公司会计报表项目

单位:万元

(2)对经营数据影响

单位:万元

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按总额法同比口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4.89%,毛利率同比增加0.74个百分点。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联营模式下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进行更正。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①对会计报表项目影响

⑴合并会计报表项目

单位:万元

⑵母公司会计报表项目

单位:万元

②对经营数据影响

⑴按业态

单位:万元

⑵按区域

单位:万元

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按总额法同比口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84%,毛利率同比增加0.24个百分点。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主要收入的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部分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着力发展线上业务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13,282.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677,184.5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1,672,644.26元,则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885,926.62元。

鉴于对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零售行业,寡头垄断局面逐渐形成,区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渠道资源加速整合,多元化销售成为常态,且这种多元化商业形态的竞争趋势还在扩大。网上零售规模持续扩大,实体零售利润率逐渐收窄,对多年来坚持根植新疆本土实体零售的公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是挑战也是机遇,公司积极转变经营思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公司成立电商事业部搭建第三方平台的配送运力,对线下顾客进行引流。积极尝试线上销售新模式,以“总裁直播间”等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新媒体平台运营,开拓线上业务销售新模式。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根植新疆区域,做足主业。2020年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1家超市,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

公司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在现有业务运营稳健、安全的基础上,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收窄的行业利润率,公司积极重构现有经营模式并发掘新的成长机会,积极探索未来有发展前景的新的发展方向,努力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078.41万元,同比减少5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1.33万元,同比减少41.62%。

受制于实体零售行业利润空间下降的不利局面,加之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部分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着力发展线上业务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上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除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外,还需要投入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兼顾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部分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着力发展线上业务等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运营资金投入,留存收益既可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单体工程建设预计于2021年年底完工,2022年将开启为期两年的主体工程:仓储式配送中心和食品加工厂房的二期工程建设。该项目不仅会构建公司产、供、销一条龙的运营体系,深化品牌影响力,优化产业链结构,供应链前移。它的建成还将在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增加税收,提升城市形象等几个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2、为进一步提升门店整体物业质量,完善相关设备设施,有效改善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等,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预计投入约9,000万元对部分门店及公司总部实施装修改造升级;3、为持续加深自采业务对公司商超整体业绩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商超毛利水平,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采比例,扩大自采业务规模,加大采购资金的投入,丰富自采品种,提升自采商品品质,构建并完善全面的原产地直供产业链;4、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消费升级需求,公司着力发展线上业务。通过成立电商事业部,致力于打造专业、完整、规范的电商运营体系,并积极尝试网络直播、社群营销和商超到家服务等新兴业态。2021年将重点推进电商系统的重构和功能设计,在优化目前配送方式的基础上,探索自配送团队的可行性方案,降低配送成本。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公域流量,发挥公司的品牌效应,打通销售渠道,助力公司线上业务业绩提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本年度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当前市场形势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2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潘锦海及关联股东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有据可依,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公司将潘统有、潘统桥、潘统国三人从上表剔除。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1、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房产”)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销售及房屋租赁业务。

股权结构: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集团”)持股58.06%、潘锦海持股41.75%、侯天池持股0.19%。(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97.57%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2、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租赁业务。

股权结构:潘锦海持股80%、潘锦耀持股20%。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控股的企业。

3、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汇嘉房产持股100%。(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97.57%股权;汇嘉集团及潘锦海分别持有汇嘉房产58.06%、41.75%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4、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维妮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汇嘉房产持股100%。(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97.57%股权;汇嘉集团及潘锦海分别持有汇嘉房产58.06%、41.75%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5、潘锦兰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姐。

6、潘岳燕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姐。

7、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丽娜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潘锦财持股95%、杜海梅持股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兄潘锦财控股的企业。

8、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09.73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管花肉苁蓉的种植、加工、销售;帝辰牌康咖片(国食健字G20140170)销售。

股权结构:潘锦海持股57%、游林持股37%、赵明明持股4%、游春持股2%。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10.1.3、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各方均能履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租赁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的房产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二)公司租赁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的商业地产,作为公司喀什东路超市运营场所。

(三)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昌吉市中山路133号小区的商业地产,作为昌吉购物中心运营场所。

(四)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一楼商铺,作为库尔勒购物中心运营场所。

(五)潘锦兰与昌吉东方店、克拉玛依店、库尔勒购物中心、库尔勒萨依巴格路店联租、租赁经营。

(六)潘岳燕与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购物中心、昌吉东方店、五家渠店、库尔勒购物中心等门店联租经营。

(七)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门店土建工程的施工。

(八)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康宇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原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同类业务定价政策一致,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2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5月20日15:00至2021年5月2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锦海、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5:00至2021年5月2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30-下午18:00。

(三)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联系人:张佩

2、联系电话:(0991)2806989

3、传真:(0991)2826501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下转7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