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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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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动力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857,007.0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71,638.47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97,938,013.63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3,132,659.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18,233,999.65元。

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据此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681,6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4,211,803.04元。

同时因公司现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如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中国动力主要业务涵盖燃气动力、蒸汽动力、柴油机动力、综合电力、化学动力、热气机动力、核动力(设备)等七大动力业务及机电配套业务,为集高端动力装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动力需求解决方案供应商。

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1)国防动力装备领域;

(2)陆上工业领域和汽车消费领域;

(3)船舶和海洋工程领域;

(4)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

(二)经营模式

中国动力为控股型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进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模式和产销结合、市场预测的综合经营模式。按照交货期限的长短,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交货期超过1年的长期合同和交货期小于1年的短期合同。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燃气动力

1.1燃气动力市场格局

燃气轮机主要应用于发电、舰船和机车动力、管道增压等能源、国防、交通领域,处于装备制造产业链的高端,它代表了多理论学科和多工程领域发展的综合水平,是一个国家工业技术基础、科技水平、军事实力和综合国力的象征,是工业强国的重要标志。

燃气轮机技术主要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手中,如GE公司、SIEMENS公司、三菱日立公司、Solar公司、MAN公司等,这些公司具备自主研制生产系列化燃气轮机关键动力装备的技术和生产实力,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和系统的研发生产体系。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内燃气轮机生产企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但由于国内燃气轮机研发生产底子薄、技术难度大、投资不足、研制周期长等特点,发展依然相对较慢,燃气轮机的技术较国外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年进口数量远大于出口数量。

1.2公司燃气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燃气动力产品主要为中小型燃气轮机,目前CGT25系列机组已具备批量生产条件,自主研发的15MW至40MW的三型机组正在进行样机试验,其他功率段机型的研制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且具备多种型号燃气轮机产品集成供货和技术服务能力,业务覆盖船舶动力、工业驱动、分布式发电及油气开采等领域。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我国海军燃气轮机的主要供应商,承担着我国海军实现战略转型标志性装备的供货任务,为我国海军的装备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民用市场,公司成功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30MW级工业驱动用燃气轮机产品、25MW双燃料海洋平台发电机组和低排放工业发电机组,填补了国内的空白,打破了中小型燃气轮机市场被国外厂商垄断的局面。随着30MW级工业驱动用燃气轮机产品的逐步应用,受益于产业需求提升及进口替代双重作用,公司民用燃气轮机业务有望步入更加快速的发展阶段。

2、蒸汽动力

2.1蒸汽动力市场格局

蒸汽动力主要可分为船用蒸汽动力、工业用蒸汽动力、电站用蒸汽动力。

舰船用汽轮机,目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大型水面舰船仍采用蒸汽轮机驱动,且核动力的使用更奠定了蒸汽轮机作为主动力的必由之路。

工业用的高背压汽轮机可以有效地取代减温减压器,实现工业供汽的同时,驱动发电机发电或代替电动机拖动泵类、风机等设备,实现能源的阶梯利用。我国石油化工、煤炭化工、冶金等行业存在着大量的高压减温减压器,直接把高品质蒸汽采用喷水冷却的方式降为所需的工艺用汽,存在着大量的能源浪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工业领域现用的高压减温减压器约5余万台,预计目前可被高背压机替代的减温减压器总数约有2000台左右,改造市场潜能巨大。

2.2公司蒸汽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我国唯一大型舰船用汽轮机装置总承单位,占据100%市场份额;在民用领域,公司的中高背压汽轮机目前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光热再热汽轮机可以实现替代进口西门子、MAN透平的产品;低参数汽轮机可以广泛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电站节能改造,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3、柴油机动力

3.1柴油机动力市场格局

柴油机具有较高的经济性和机动性,在民船领域有较好的应用。柴油机按照转速可以分为低速机、中速机和高速机。

低速机功率最大, 主要用于各种散货轮、油轮、集装箱船、化学品船等民用大船。目前全球低速机被三大品牌垄断,其余厂商多为专利授权生产。我国 90%以上的低速机由中国船舶集团生产,市占率在 90%以上。

中速柴油机为海军多种舰船、远洋船舶提供动力以及为陆用电站提供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民船用中速机市场基本由国外的瓦锡兰、 MAN和卡特彼勒三大品牌垄断,国产品牌多用于内河船和沿海船,尚未打开国际市场。国内船用中速机分为引进专利生产和自主研发两类, 自主研发中速机产量占比在 80%以上,但主要应用于内河船、渔船和沿海船等,价格是引进专利生产的中速机的 1/5 左右。

高速机主要用于旅游船、渔船、高速船、挖泥船等小型船舶,还有地面车辆使用的高速机。近几年,潍柴、淄柴、玉柴等公司纷纷将陆用产品拓展至船用,250~1,000KW 的高速机品牌型号众多,竞争激烈,该领域产品多用于内河航运、渔船和近海小船。

3.2公司柴油机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在海军中速柴油机装备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河柴重工是国内船舶行业唯一的高速大功率柴油机专业研究制造企业,陕柴重工是海军舰船主动力科研生产定点单位,承担大量海军装备制造任务。

在民用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高、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组。在低速柴油机领域,公司具有缸径330-980mm范围全系列二冲程船用柴油机制造、调试、服务能力和经验,其产品所配船舶涵盖了从散货、油轮到集装箱船等几乎所有主流船型。公司的中高速柴油机产品广泛应用于舰船动力、海洋工程、公务船、工程船舶、远洋渔船、游艇和陆用电站、煤层气发电、核电、油田、特种车辆、工程机械动力等领域,自主研发622系列柴油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高速大功率的空白。

4、综合电力

4.1综合电力市场格局

舰船用综合电力推进系统通过电力网络为推进系统、高能武器系统、通信、导航与探测系统和日用设备等提供电能,实现全舰能源统一供应、分配、使用和管理,是全电化舰船的标志。

根据有关行业报告分析,目前全球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供应商以瑞典ABB集团、通用电气、西门子等为代表,占据全球8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具体应用领域,目前豪华游轮、破冰船、海工船新建船舶几乎全部采用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但从整体来看,依然95%以上仍以柴油机动力为主,综合电力推进系统目前处于起步替换阶段。

4.2公司综合电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承担了我国海军现役及在研的绝大部分电力推进装置的研制供货任务,是国内实力最强,产品线最完整的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供应商。随着舰艇自身高隐声性能的需要及新型高能武器装备对电力需求的增加,综合电力推进的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展。

在民用领域,综合电力的环境友好属性愈发明显,综合电力推进已成为船舶动力技术升级换代的主要方向。公司作为国内电力推进系统的领先供应商,能够自主提供包括变频器、电动机、能量管理系统、推进操控系统等核心设备和系统。近年来,公司统筹资源,率先在新疆、广东、湖北、安徽、福建、江苏等地提供新能源电动船舶,共计提供40余套新能源电动船舶动力系统(船长大于20m),市场占有率大于90%。

5、化学动力

5.1化学动力市场格局

铅酸蓄电池根据具体用途可分为起动电池、动力电池、备用电源及储能电池四类。其中,起动电池是铅酸蓄电池最主要的用途。对于传统燃油车来说,起动电池一般安装在发动机室内,需要在承受高温及瞬间大电流的情况下,顺利启动发动机。对于纯电动汽车来说,为了保证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保证低压用电器供电、唤醒高压动力电池等工作,新能源汽车都会配备一块铅酸蓄电池进行保障,因此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会进一步扩大铅酸蓄电池的应用场景,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将为配套市场提供350万只市场替代需求。因此,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并不会降低汽车铅酸电池需求。

牵引用化学电池。牵引电池按照用途,可细分为电动叉车用、电动仓储车辆用、地铁及煤矿电机车用,其中电动叉车用牵引电池占市场容量的70%以上。

工业用化学电池。工业(储能)电池广泛应用在国防、通信、铁路、电力、金融、储能、UPS等领域,具有巨大的应用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工业(储能)电池应用场景广泛,市场基础深厚,部分如光伏、风电等细分市场或将出现较快增长。

5.2公司化学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国内水面水下舰艇用电池、水中兵器动力电源及深海装备特种电源的主要生产单位,产品定位高端市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随着国家深海战略推进及军贸业务开展,海军装备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持续更替列装将带来巨大需求。

在民用领域,公司的铅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力、通讯、铁路、船舶、物流等领域。在车用起动电池及高性能起停电池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唯一同时为奔驰、宝马、大众、奥迪、通用等国际车厂的中高端车型提供起停用蓄电池的生产厂家;在大容量铅酸牵引电池领域,风帆公司工业电池产业加速资源整合,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开拓细分市场,推动工业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风帆公司2020年在平衡重电叉车市场占有率为30%,处于龙头地位。

6、热气机动力

6.1热气机动力市场格局

热气机动力主要应用于特种船舶动力系统、分布式能源、以及工程机械配套产品供货和特种流体泵。目前世界上具备热气机研发生产能力的公司并不多,在大功率开发领域主要是瑞典的Kockums公司和美国的StirlingBiopower公司;在小功率开发领域主要是德国的SOLO公司、SunPower公司和新西兰的WhisperGen公司。

6.2 公司热气机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在该领域国内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在行业内尚无竞争者。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和严格,有效带动了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推动了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和生物质沼气利用等能源项目建设,为公司在热气机领域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带来了机会。

7、核动力(设备)

7.1 核动力(设备)市场格局

根据“十四五”规划发布,未来五年不仅核电运行装机规模要增加,需要推进建设的领域也更多元。除了自主三代和四代核电示范工程,小堆、高温堆、浮动堆的示范,以及中低放废物处置场、乏燃料后处理厂、核能综合利用纷纷“入围”。继续保持核电产业节奏,着力推动模块式小型堆研发落地,同时为实现核电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和增强核循环产业能力。

7.2 公司核动力(设备)业务情况说明

在核电成套设备供应方面,公司为核电行业A类供应商(工艺系统设计供货集成供应商)和B类供应商(非标设备设计供货集成供应商)。公司在核取样、核去污、核三废等非标设备供应方面,核电市场需求为2-3亿元,公司占有率为1/3。

在核电设计方面,公司背靠国内少数拥有核安全设备设计的专业设计院所,在核安全设备设计、核岛辅助系统三维设计、核取样、核三废、应急柴油发电机辅助系统设计等方面有一定设计能力。

辐射监测方面,系统设备国产化及新型三代核电设备研制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在国内核电站厂房辐射监测系统(KRT系统)市场占有率超过50%。

8、机电配套业务

8.1 机电配套业务市场格局

在船舶配套产品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低迷,产业整合加速演变。公司传统竞争对手HATLAPA、PUSNES都归入MAG集团,R-R为应对严峻的船舶海工市场环境而关闭上海工厂。在目前船市低迷的情况下,拥有成本优势和商务操作灵活性的MASADA,FLUTEK,YOOWON产品竞争力得以增强。南北两大集团因产业规模优势,继续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

在海工装备市场主要分布在中东区域,高端用户比较倾向于用国外的产品,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除了中国的各大船厂以外还有阿联酋、韩国和欧洲的部分船厂。

在齿轮传动行业,根据《中国制造2025》,齿轮产业未来技术发展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的脉络已经明确,以“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研究)为核心的高可靠性是齿轮产业生存立足的基本点。未来齿轮产品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长寿命和高功率密度方向发展,齿轮制造向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方向发展,齿轮传动向电传动、机电传动和机电液空复合传动方向发展。

8.2 公司机电配套业务情况说明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以大型、成套、非标装备制造为基本特征,多业并举的经营格局,产品涉及舰船装备、交通物流、能源装备和高端传动齿轮、焊接材料等多个机电配套领域。在涉及的所有领域产业板块中,公司均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动力定01可转债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付息日为登记日后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动力定02可转债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付息日为登记日后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动力定01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安排评级。

动力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2019年中国动力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中国动力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70.14亿元,较上期下降9.0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43亿元,较上期下降45.23%。报告期内,公司新接订单331.50亿元,同比下降0.84%;期末手持订单272.41亿元,同比增长4.3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原因及影响说明具体详见《中国动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董事会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成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17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9月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03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1,230.6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贵公司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1,530.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700.60万元,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于2013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18.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2.60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711002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验证。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94号的核准,公司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转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为100元/张。共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财务顾问签订的承销协议和顾问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588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412.00万元,已于2020年8月25日汇入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4345900007004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44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A.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和使用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5月12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现有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依据该划转方案,原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将按截至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相应原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划转至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45,444.38万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0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137.8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100.03万元,支付手续费0.46万元)

B.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33,515.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47,062.6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0,578.01万元。

公司2020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93,117.5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30,573.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07,740.00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77,167.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5,950.54万元。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9,987.32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38,934.05万元、支付手续费9.95万元)。

C、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通过公司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依据该议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148,484.68万元(含利息收入1.44万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48,484.68万元(含利息收入1.44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A.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3年10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保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137.80万元。

B.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6月、2016年12月、2018年8月、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9,987.32万元。

C、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融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14元。

注: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0.14元是因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14,428.96元而再次产生的对应利息。该0.14元已于2021年1月18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至此此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A.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项目27,373.54万元。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373.54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B.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93,117.5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30,573.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07,740.00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77,167.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5,950.5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0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0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C.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48,484.68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48,484.6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无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军民融合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2、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募投项目:“风帆公司的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新增的募投项目:“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1,0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宗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善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下转748版)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