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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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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3版)

2.王永先生

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系教师;国家开发银行信贷管理局管理资产处副处长;北京市二商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04年5月至今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资金运营处助理总监、财务会计中心总监、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周红霞女士

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无锡机电学校机电部教师;2003年8月至2018年6月任江苏泰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月至5月任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江苏金棕榈律师事务所主任。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董秋明女士

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化集团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苏州城建环保学院教师;苏州大学教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汇中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上海山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6年4月至今主要任苏州工业园区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邱建辉先生

邱建辉 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采购工程师,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务专员。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庾金玉女士

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家)、医药制造业(41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家)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惠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邓红玉

姓名: 冯艳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惠丰、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红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冯艳慧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魏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5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网》《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002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传真: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朱锴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7,437.65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7,698.69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1,760.5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 3 月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11,454.90万元自筹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5.68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66号”《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审核。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本次置换总金额为11,760.58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60.5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60.58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66 号”《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时在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4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由监事会主席董秋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董秋明女士、邱建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57,095.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4,413,353.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充分考虑和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