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5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壮鹏、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建涛、王林伟、李纯、翁腾、王仲伟、王卫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传真:0754-8511698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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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13,432.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628,133.74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462,813.3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62,813.37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3,484,659.82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中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和2020年9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89,400.00 元(含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已进行利润分配,且当前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时间,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也将增加。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完工投产提供资金保障。
今后,公司将更加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生效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壮鹏、董事蔡建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拟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系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房屋租赁,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租金金额93,295.24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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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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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2018年2月6日-2023年2月6日、担保金额分别为2,000.00万元及4,000.00万元的担保合同对应的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二、关联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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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担保为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为满足公司经营现金需要,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关联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生效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2021年度关联担保为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无偿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损害或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7、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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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经公司自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核实确认,2019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391,987,500.00元。2019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6,384,400.00元,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如下:
追溯调增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207,440,607.86元,调减“固定资产”项目8,835,400.00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197,549,000.0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162,227.68元,调增“盈余公积”项目86,550.6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项目807,429.54元。
追溯调减2019年度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1,056,207.8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项目162,227.6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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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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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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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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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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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1]21000370059号《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1 年5月6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松炀、股票代码为:60386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松炀资源”变更为“ST松炀”;
(二)股票代码仍为“603863”;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6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1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9日前全部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收回了占用资金本息。公司董事会将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主要方式如下:
1、 联系人:林指南
2、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
3、 咨询电话:0754-85311688
4、 传真:0754-85116988
5、 电子信箱:gdsyrr@sypaper.cn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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