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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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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8版)

5、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1)对 2020 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 2020 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3)对 2020 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董事会将督促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所履行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鹏起科技公司的专项说明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

九、上网文件

1、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鉴证意见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时,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抽样为基础,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况下,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5,819.74 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8.70%,且期末已逾期未偿付的银行借款67,018.05 万元,累计违规对外担保15.82亿元,因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诉讼事项导致鹏起科技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鹏起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度未将持股比例100.00%的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环保)、持股比例51.00%的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天宇)纳入合并范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是否应当将丰越环保、宝通天宇纳入合并范围,也无法对因2019年度对丰越环保和宝通天宇合并期间的调整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及2019年末和2020年年末对丰越环保和宝通天宇投资的核算科目及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发表意见。

(4)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41,134.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525.53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鹏起科技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5)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8,009.4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4,111.72万元,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21,052.9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659.39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09,100.5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3,434.43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账面余额的准确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61,942.52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商誉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7)鹏起科技公司由于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银行询证函回函比例较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银行存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其他事项。

(8)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金额为80,799.78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

(9)鹏起科技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0-1-012号)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0-1-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且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经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2月26日被依法逮捕。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鹏起科技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力减轻相关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下一步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安排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为避免上述事项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贯彻内控制度执行,确保公司运营规范

2020年度,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周密的措施保证相关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严格、大股东行为受控、管理科学、风险可控。

(二)积极应诉,努力消除系列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系列诉讼,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应诉,尽力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着力加强同诉讼相关方的沟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诉讼纠纷,解决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诸多困难,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三)敦促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及时归还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不排除诉讼的手段,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对于因违规担保诉讼已经执行所导致公司承担的损失,公司也将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四)处置非核心资产回笼现金,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

公司也将通过处置非核心资产回笼现金,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五)核查失控子公司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对于失控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核查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蓄谋恶意失控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存在,公司将向法院起诉相关责任人,以尽可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列举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各个环节,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为公司下一年度进一步改善内部控制建立了基础。

三、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0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此方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我们发现,2018年度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签署虚假合同的方式,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付给第三方,再通过第三方转入指定账户,形成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6,455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控制人仍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公司管理层应忠实勤勉,不排除采取法律诉讼等的手段努力追回损失,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五、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有条件能够清查核实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我们非常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公司管理层应尽快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力减轻相关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司管理层在往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2019年度修订的内控相关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志丽 严法善 雷云先

2021年4月29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认真审阅《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现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38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通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特殊原因,本次会议延期至2021年4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侯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8、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9、关于公司占用资金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占用资金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4、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5、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邵开海先生对以上议案1-12,15投弃权票,理由:因实控人违规担保、占用巨额资金及子公司失控等问题没有解决,故无法表决。

董事曹剑女士对以上议案1-15投弃权票,理由:由于无法获取足够的资料,本人无法保证所审议的议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弃权。望董、监、高群策群力挽救公司。

韩志丽女士对以上议案1、2、15投弃权票,理由:公司管理层在2020年度没有解决实控人资金占用和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给广大股民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39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通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特殊原因本次会议延期至2021年4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二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4、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7、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8、关于公司占用资金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占用资金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占用资金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12、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3、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徐敏丽女士对以上议案1-10投弃权票,理由:因实控人违规担保,占用巨额资金,子公司失控等问题没有解决,故无法表决。

以上第一、二、三、六、七、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42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均为项目列示内容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之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均为项目列示内容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4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因连续2018年、2019年两年,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鹏起”)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17日起被暂停上市。公司2020年度继续亏损,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简称“《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强制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的规定,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后续适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决定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并适用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根据《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因连续2018年、2019年两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17日起被暂停上市。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5063号),公司2020年度继续亏损,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或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6月23日起连续停牌。根据《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 14.3.3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四、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A股、B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内外部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努力逐步化解债务风险,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争取使公司重获新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3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9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鹏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简称“该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就该公告内容需要补充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董事曹剑女士表示弃权,理由:由于无法获取足够的资料,本人无法保证所审议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弃权。望董、监、高群策群力挽救公司。

董事韩志丽女士表示弃权,理由:公司在2021年1月29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了的《关于*ST鹏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直到现在仍未回复,临近公司公告年报的最后期限,才发布业绩预告的更正说明,因此本人对该说明弃权发表意见。

经以上补充说明后,公司董事会关于该公告的意见为:除了董事邵开海先生、曹剑女士、韩志丽女士外,其他董事均保证该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4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鹏起”)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5063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4,305,849,805.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4,305,849,805.74元,公司实收股本1,752,773,758.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计提坏账准备104,521.5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984.65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4,420.97万元,计提预计负债29,909.09万元,合计379,836.30万元。

2、2019年计提预计负债49,307.87万元。

上述事项累计导致亏损429,144.17万元

二、应对措施

以上计提事项涉及到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失控子公司等问题,公司将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尽快加快公司盈利能力:

1、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不排除诉讼的手段,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对于因违规担保诉讼已经执行所导致公司承担的损失,公司也将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2、对于由违规担保引起的系列诉讼,公司将积极应诉,尽力维护公司利益。

3、对于失控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核查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蓄谋恶意失控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存在,公司将向法院起诉相关责任人,以尽可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也将通过处置非核心资产回笼现金,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1-04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ST鹏起”)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财务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依据主审会计师和公司内部的审计及核实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并对2020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或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依据判决结果,对公司或有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损失的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以下表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计提预计负债

(一)计提预计负债概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于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已有案件判决、立法走向和司法实践,结合代理律师的专业分析意见以及被担保方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9,032.68万元,转回预计负债7,320.46万元。

(二)预计负债计提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9,032.68万元,转回预计负债7,320.46万元。其中公司关于涉及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622.00万元,转回计提7,320.46万元;关于涉及正常的对外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410.68万元。

1、涉及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事项计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因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涉讼的涉案金额为143,961.68万元,涉及预计负债计提及转回情况如下:

(1)预计负债计提

(2)预计负债转回计提

2、涉及公司正常对外担保事项计提

(1)经2016年11月3日董事会决议、2016年11月21日的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剥离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借款4000万元担保在银行贷款到期之日一年内,公司同意继续为该等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通过了对该公司4000万元借款进行了延期担保确认,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该借款已经逾期,该公司目前已经资不抵债,且涉诉借款本金50,000万元的借款纠纷,已不具有偿还借款能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借款本息4,104.63万元,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预计担保损失4,104.63万元。

(2)经2016年11月3日董事会决议、2016年11月21日的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剥离广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原控股股东鼎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借款担保4,616.46万元,在银行贷款到期之日一年内,公司同意继续为该等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2019年1月29日放款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已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对广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及违约金4,804.46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基于鼎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公司对广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回购计划,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预计担保损失4,804.46万元。

对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利息,公司计提预计负债410.68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712.2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712.23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有条件能够清查核实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有条件能够清查核实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