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正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义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王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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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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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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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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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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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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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正功承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②公司控股股东赛普成长承诺:“为保持本公司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除本公司股东或有的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本公司无其他减持意向,其中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公司预计在锁定期满两年后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并于减持前提前五个交易日通报公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正功承诺:“为保持本人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除本人生活所需及或有的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本人无其他减持意向,其中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人预计在锁定期满两年后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本人持有的公司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并于减持前提前五个交易日通报公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正功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人民币(含税),2020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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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低碳绿色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1)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
(3)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规划咨询、建筑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也规定: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直接发包给以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公司获取的部分重大项目已是业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直接委托或邀标的方式委托以冯正功大师为代表的公司团队实施。
3、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及新型城镇化的投资建设,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巨大。此外,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低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师负责制和BIM 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首要环节,与建筑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建筑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转型升级的趋势,为建筑设计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1)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直接推动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指出,预计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左右。
(2)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装配式建筑、低碳绿色建筑、建筑师负责制和BIM 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装配式钢结构及预制PC结构驶入发展快车道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17年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10%以上”,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比目标等发展规划。2020年7月住建部又连续出台三大重磅政策,推动装配式尤其装配式钢结构加速发展:7月28日住建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加大BIM应用等;7月24日住建部等七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强调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7月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鼓励工程总承包模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报》,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其中,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较2019年增长46%。
②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表示我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51.3%),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21.47亿吨标准煤当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6.5%)。报告还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2040年,比国家目标滞后10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确立具体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建筑实施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
③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17年1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各地每年都要明确不少于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
2019年12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于2020年7月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 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企业在民用建筑项目提供项目策划、技术顾问咨询、建筑设计、施工指导监督和后期跟踪等全过程服务。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⑤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从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到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启动首个试点一一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建筑师负责制这一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2019年2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范围正式启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
(3)建筑业的发展和升级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伴随着我国建筑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转型升级,建筑设计行业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得到了较快发展。根据住建部发布《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9年全国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营业收入总计64200.9亿元。其中,工程勘察收入986.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9%;工程设计收入5094.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5%;工程总承包收入33638.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9.2%;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796.0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1.1%。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全年营业利润2803.0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8%;利润总额2721.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净利润2285.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
4、行业地位
(1)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
(2)公司是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收入前100强中唯一入选的江苏省建筑设计企业(在全国建筑设计企业中排名第12位,在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中排名第2位)。
(3)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简称“ENR”)和中国《建筑时报》主办的“2020年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 强”排名中,公司以2019 年设计营业收入(不包含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收入)位列第42位,建筑设计企业排名第9位。
(4)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唯一通过申报成功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
(5)2016-2020年,公司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分会评比中,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6)2017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4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企业为24 家)。
(7)2017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一方面彰显公司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领域的雄厚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奠定了坚实根基。
(8)公司是国内最早践行全过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的设计企业之一,目前以这两类模式完成的项目已超过600 项。例如德国博世集团与公司保持了二十余年战略合作,早在1997年双方合作之初,就实现了设计人员的权责利一体化,形成了项目覆盖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统筹管理模式,并在苏州、上海等地完成大量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如博世(中国)上海总部大楼等。公司相关建筑师负责制的实践成果在住建部的调研中获得专家的一致好评。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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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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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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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83,534.97万元,同比减少5.51%;主营业务毛利率28.04%,同比增加4.15个百分点。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05,593.90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7.53%;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7,031.60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5.63%;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8,420.09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0.04%;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7,776.85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4.24%。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21.22万元,同比增长9.3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391.71万元,同比增长10.6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71,656.92万元,同比增长5.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9,317.90万元,同比增长6.0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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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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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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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523.6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公司自身信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张谨、柏疆红、陆学君、张延成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8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5、6、7、8、12、13、17项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1、2、4、5、6项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21.2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485.9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276,807,72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4,307,448股,以272,500,28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170,312,675.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05%。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1334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15,000,000股。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684,9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865,067.00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9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351号文《关于核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1,818,181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实际向苏州汇方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丰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陆尔穗、王友林、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沃九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仁汇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浦发玖歌2号资产管理计划等自然人和法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3,7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999,98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7,291.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702,693.37元。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募集资金账户692640938已于2017年9月6日完成销户。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30160188000168277已于2017年9月6日完成销户。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75010122000774744已于2019年6月10日完成销户。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325605000018010340871 已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完成销户。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515769067273已于2018年6月13日完成销户。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206610100100496840已于2018年6月7日完成销户。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692640938,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30160188000168277,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
3)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75010122000774744,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
4)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325605000018010340871,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8月3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515769067273,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兴业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206610100100496840,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使用完毕、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57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685.86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2月12日及13日将9,685.86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6年9月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08号《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8,87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9月9日将38,870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7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