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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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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6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和地产开发。

投资:公司前瞻投资于区块链、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芯片设计、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企业,趣链科技、邦盛科技、宏华数码、晶晨股份、蕙新医疗等众多企业拥有国际领先的国产自主可控技术,已经或拟将陆续上市;广泛投资于万得信息、湘财股份、大智慧、通卡联城等一批拥有领先技术和市场份额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公司,构建双向赋能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生态圈。

地产:公司深耕长三角二十余年,在环上海圈拥有丰富优质的土地储备。上海内环开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增值潜力巨大,同时在长三角投入一级土地开发达1000多万平方米,为地产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产品准确定位、品质高端,得到市场追捧,溢价率高于市场。

公司对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论述,详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3日完成“18中宝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16新湖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完成“19新湖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18中宝02”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3日完成“19新湖03”当期的付息工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期内,在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新冠疫情冲击下,公司及时应变,多措并举、积极转型,地产、投资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1)财务情况

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亿元,同比增长46.95%。每股收益0.3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5%。实现营业收入137.92亿元(未包含地产项目股权转让收入90亿元),同比下降6.88%。尽管受限价调控等因素影响,公司地产业务毛利率仍达到39.85%,依然保持在行业较高水平。期末,公司总资产1356.85亿元,比年初减少5.80%,主要系负债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8.37亿元,比年初增加9.88%。上述各项指标充分体现了公司经营扎实,财务健康。

期内,公司在转型发展中前瞻有序降低财务杠杆,截至期末,公司全面满足房企融资新规三项主要指标的绿色档要求,没触及“三条红线”。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71.60%,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预收类款项206亿元,扣除预收类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6.52%,负债率继续在行业中保持中等偏低水平。净负债率0.96,较期初下降近一半,处于行业低位。现金短债比为1.01,完成指标要求。这体现了公司优秀的资金管理能力,也充分说明在当前行业大背景下,公司有能力和实力应对未来市场变化。

期内,公司债务结构持续优化,流动性充裕。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69.21亿元;有息负债合计539.97亿元,占总资产的39.80%,同比减少227.82亿元。有息负债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合计168.22亿元,占比31.15%,一年以上有息负债371.76亿元,占比68.85%;按融资机构分:银行借款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达61.72%,公司债占比27.44%,其他类型借款占比10.84%。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实现大幅流入,全年净流入50.39亿元,同比增加122.24%。综合各项债务指标显示,公司持续保持杠杆克制和财务自律,并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

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日益趋紧的融资环境,融资成本依然保持在较低水平。期内加权平均融资成本6.80%(其中银行借款加权平均融资成本5.39%),期末加权平均融资成本6.58%(其中银行借款期末加权平均融资成本5.04%)。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约18.73亿元,利息资本化率41.57%。整体融资成本在行业内保持相对较低水平。

在疫情爆发、境外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0年3月成功发行2.87亿美元境外债券,于2021年2月成功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这充分体现了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对公司战略、转型布局和经营能力的高度认可。

(2)地产业务情况

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销售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受疫情影响,部分地产项目开工、竣工和交付均有一定程度延迟,但在各方努力下,该影响于下半年得到较好地缓解。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95%;合同销售收入260亿元,同比上升58.53%,已售未结货值约300亿元,处历史高位。公司土地储备丰裕,新增拿地较为谨慎,期内新增土地储备62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0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1.29%;新竣工面积1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61%;结算面积83.42万平方米和结算收入123.99亿元;结算均价近14900元/平方米,结算毛利率39.85%。

期内,公司主动顺应国家地产调控形势和市场变化,灵活拓展合作模式,加快实现土储变现。继2019年与融创中国战略合作后,期内与绿城中国、融创中国再次战略合作:(1)以41亿元的价格向绿城中国转让上海、沈阳、启东等项目部分股权,实现项目层面的深入合作;并投资入股绿城中国,获得其12.95%的股权,成为绿城中国第三大股东。(2)以49.44亿元向融创中国转让上海亚龙古城国际花园项目50%、温州西湾项目部分项目的35%股权。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加快了大型项目的土储变现和开发进度,提升了经营效率,实现了共赢。

期内,公司在上海等核心都市圈的优质项目进入加速开发阶段。上海四大内环项目进展顺利,进入开发和销售节点。新湖明珠城三期四标于第四季度进入预售阶段,实现销售收入近60亿元,青蓝国际二期于2021年1月首开,实现销售收入38亿元。天虹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计划年中开工建设;亚龙项目即将完成征收,计划年内开工建设。启东、平阳海涂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启东圆陀角项目和温州西湾项目已分别取得132万平方米和188万平方米土地。启东项目引入绿城中国作为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将把“新湖绿城海上明月”项目打造成全国康养文旅小镇的战略标杆项目。

期内,公司的产品力得到市场进一步追捧。公司通过高端营造、精准定位,所有项目品质均在所在区域均“名列前茅”,杭州新湖香格里拉项目成为杭州良渚板块首个限售红盘,五度秒罄;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上海青蓝国际项目、乐清金溪花园、瑞安新湖广场、温岭双溪春晓和玖珑春晓项目等均呈现一房难求的热销场景。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提高,为公司品牌输出、轻资产的运营模式打下了良好基础。依靠公司品牌的溢价能力,公司在多个项目上,与第三方企业等合资设立公司共同开发,形成了多方合作出资并由公司操盘的轻资产运营合作模式。

(3)高科技投资情况

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已投资入股的高科技企业的赋能力度。1邦盛科技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在金融领域,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达成了深度合作,在非金融领域,与深圳鹏城实验室、之江实验室达成了深度科研和项目合作;期内订单合同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50%以上。2趣链科技产品与技术进一步升级,其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在性能方面倍数性提高,并形成了3大底层产品+1平台产品+3应用产品+N创新产品的产品矩阵;业务拓展不断加快,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之外,与多个地方政府部门达成政务合作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中移在线、浙江联通等企业达成业务合作。3谐云科技完成新一轮融资,和阿里云继续深化合作,覆盖客户服务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多种云端融合服务。4云毅科技吸收合并云英科技,为基金、证券、保险、期货、三方财富、境外等金融机构开展财富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LiveOnline解决方案和服务,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5云天励飞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独角兽企业”榜单,其Moss芯片平台承担了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国家三大部委人工智能芯片的重大专项课题,实现了国家层面项目的“大满贯”。

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对高科技领域的投入。1投资入股的宁波鼎晖祁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十余家高科技企业,其中神州细胞、复洁环保已于科创板上市,重点投资的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80%的股权。龙芯中科是专注于通用处理器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由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政府共同牵头出资组建,为国家安全、电脑及服务器、工控及物联网等领域提供自主、安全、可靠的服务。2投资上海蕙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42%的股权。蕙新医疗专注于血液体外循环治疗领域,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一一HX801目前正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3投资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易百德专注于超宽带(UWB)定位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其自主研发推出的定位芯片可以获得10cm以内的定位精度,为实时定位、室内定位系统、定位服务、无线传感器网络和物联网(IoT)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定位方法。4投资浙江聚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聚创电气产品包括低压电器智能化产品、智慧用电、智能配电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以及自动化生产装配与检测装备等,是浙江省低压电器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的试验基地和成果推广基地。

期内,公司部分高科技投资企业逐步进入收获期。宏华数码的上市申请于2020年11月获得上交所审议通过。宏华数码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聚焦纺织数码印花的工业应用纺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业内处于“全球一流、国内领先”的竞争地位;2017年至2019年,均位列国内中高端纺织数码喷墨印花机销量第一,且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三六零投资入股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未来将在业务拓展、运营效率提升、风险管理改进等方面获得新的突破,实现互联网科技与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晶晨股份上市已逾一年,公司账面浮盈1.5亿元。歌华有线作为主平台参与到“全国一网”的建设中,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

期内,除高科技投资领域外,投资入股的金融服务、金融科技等其他领域也收获颇丰。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湘财股份32.42%的股权,报告期末市值百亿元。新湖期货和阳光保险集团进入上市辅导期。未来,随着投资的各高科技企业的相继上市,将进一步增厚公司的价值。

(4)管理和内控制度

期内,公司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整合国内外优秀设计单位资源,进一步规范方案设计单位的选择;强化成本管理,推行标准化应用,做好各项招标工作,加大集团采购力度,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加强工程质量管控,推进监理战略合作,学习研发先进工艺工法,持续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查;统一品牌形象,启动专项品牌宣传与推广,促进销售计划的圆满完成。持续提升的产品品质使公司开发的项目成为当地标杆楼盘,公司品牌价值得到显著提升。在上海等旧城改造项目中始终秉持传承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的理念,获得政府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公司荣获“2019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TOP10”等多项荣誉。

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资的全流程管理,加强投前决策管理和投后赋能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流程,通过专业的投资团队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通过赋能于被投资企业,帮助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管理、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经营业绩。

(5)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的号召,践行“财富共享才最有价值”的理念,不断加大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投入,致力于深度贫困地区的教育脱贫、乡村振兴等项目,有力助推了项目地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期内,公司“新湖乡村幼儿园项目”入选“壮丽70年·致敬祖国一一经典公益项目”,并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项目奖。公司于2018年发起的旨在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新湖乡村幼儿园计划”,项目分布在云南、西藏、四川、湖北、青海、贵州等省(区)的多个贫困地区,以“三区三州”之一的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重点,新建、改扩建“新湖乡村幼儿园”245所。项目惠及近万名贫困乡村学前儿童,对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为提高员工社会公益参与度,扩大新湖乡村幼儿园成果,发起“手牵手同圆梦”与新湖乡村幼儿园结对联谊帮扶活动,为结对幼儿园筹集教学物资,助力提高新湖乡村幼儿园教学水平。

期内,“新湖枫香河益贫乡村计划”成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亮点,项目实施的经验入选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被称为“可复制可推广深度贫困村脱贫样本”,恩施州政府授予新湖“恩施州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单位”称号。公司于2017年发起“新湖枫香河益贫乡村”项目,集中人力、资本、智力等优势资源,通过“修缮民居,提升环境,完善设施,发展实业”高效推进计划实施,实现“整村改造,整村脱贫”,嵌入现代生活和社会管理元素,吸引外出青壮劳动力回乡创业,培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深度贫困乡村顺利脱贫。

期内,公司其他持续性公益项目社会效能得到不断积累提升。救助玉树地震孤儿是新湖单个公益项目时间跨度最长的十年公益助孤行动,2020年,新湖党员、员工一次性为以后考大学的地震孤儿筹集全部大学费用,成立“光信善·新湖慈善信托”项目,为考上大学后仍面临经费困难的孤儿提供资金支持,直到2026年帮助全部玉树孤儿完成大学学业,培养成能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才。

期内,公司援助疫情的慈善项目多点开花。公司发起“看见春天,感谢有你”郁金香捐赠,向浙大二院等全国245个抗疫一线机构送出70万株郁金香,为抗击疫情努力付出的人们,全城致谢,表达敬意。出品抗疫歌曲《同时间赛跑》,为抗击疫情送上精神食粮。

三年来,公司以精准扶贫为重点的慈善公益项目已累计投入超1亿元。党中央提出的“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公司拟继续加大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投入,三年慈善公益事业计划支出至少1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项目。

期内,公司在对外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不断加强员工人文关怀,注重维护员工权益和成长。通过新员工培训、新湖讲堂等项目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期内,公司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累计组织新员工培训196人次,举办“新湖讲堂”7期,主题涵盖通用管理、岗位技能提升及政策解读等。同时,推荐优秀线上管理通用能力课程引导员工学习,在疫情期间帮助员工缓解焦虑情绪,实现自我提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13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黄芳授权委托董事林俊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金雪军、黄立程、汤云霞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赵伟卿、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以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订了《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4号公告。

十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300万元;另拟支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报酬。

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的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且中国证监会第182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司据此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于2021年2月3日发布并施行,公司据此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1-01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1)公司地产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运营和拓展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土地储备较多,近年来加快了地产项目开发节奏,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对较大。2)2020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10338.67万元,加上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57568.45万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3)公司需要更多资本金谋求地产业务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64,500,005.56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1,283,201.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税)。截至目前,扣除库存的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份数8,433,889,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297,800.80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实施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600,096,772.36元,其中发生在2020年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03,386,653.4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575,684,454.27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19%。

2、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454,23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库存股份变动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3,164,500,005.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0,744,210.9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75,684,454.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地产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土地储备较多,近年来加快了地产项目开发节奏,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同时,公司近期进行了地产业务的结构优化,需要更多资本金谋求地产业务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202万元,同比下降6.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450万元,同比增长46.95%。2021年,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故需充足的资金保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公司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103,386,653.47元,加上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575,684,454.27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1,657,520,331.63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可分配利润的63.55%。

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对资本依赖度较高,地产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此外,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地产业务的运营和拓展存在重大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财务安全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主营业务发展,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七号 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

● 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165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75.93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9.06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165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 担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涉及以下公司,具体情况及额度分配如下:

2、本次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涉及以下公司,具体情况及额度分配如下:

3、本次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担保涉及以下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及额度分配如下:

4、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5、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

(1)公司及子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165亿以内,可由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范围内的公司的各全资子公司进行调剂使用,新设全资子公司也可在上述额度以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签(含周转)担保额度50亿以内, 可由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范围内的公司的各非全资子公司进行调剂使用,新设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也可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使用担保额度;

(2)签署与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利益,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75.93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9.0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66%和30.90%;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叶正猛先生、黄芳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召开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后认为:

该项交易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上述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新湖绿城物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陈沧海,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除餐饮管理),绿化养护,健身,停车场(库)经营等。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严明,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4.7%,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8%,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的管理、维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湖绿城物业与本公司均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21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4,100万元,其中13,000万元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100万元系承租关联人房产,1,000万元系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下转807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