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建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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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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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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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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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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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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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投资开发表、销售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个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7、临2019-079号和临2019-081号公告)。
2020年12月2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数量为76,570,0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7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17元/股,回购均价为3.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9,360,856.4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份仍存放与回购专户,公司尚未启动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4、临2021-006和临2021-012号公告)。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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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77 公司简称: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