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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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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嘉恒投资公司投资收益-1,063,379.68元以及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63,884.28元。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材料公司”)与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由长春新材料公司合并长春东睦公司,合并完成后,长春新材料公司为续存方,长春东睦公司依法给予注销。

2021年4月16日,长春东睦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长春新材料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临)2020-032、(临)2021-011、(临)2021-024。

2、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0亩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消费电子精密零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同日,上海富驰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2021年1月6日,连云港富驰智造收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其以人民币2,902.00万元竞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编号为LTC2020-G2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其与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为保证连云港富驰智造正常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上海富驰对连云港富驰智造进行增资,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2021年3月19日,连云港富驰智造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临)2021-002、(临)2021-005、(临)2021-008。

3、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海富驰新增股本1,162.9834万股,同意公司及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其他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公司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股本等事项。

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东莞华晶公司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临)2021-007、(临)2021-009。

4、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2020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项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志荣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2020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利用金属(或非金属)粉末成形技术,从事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增值服务,通过新材料技术和加工工艺的不断创新,引领传统产业升级、进口替代和新兴领域开拓。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粉末冶金压制成形零件(PM)、金属注射成形零件(MIM)和软磁复合材料(SMC)三大板块,公司利用其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先进制造装备,制造的产品能广泛为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计算机、现代通信、医疗器械、传统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家电、摩托车、工具、锁具等领域提供高精度、高强度粉末冶金结构零部件和材料工艺综合解决方案,软磁复合材料能广泛为新能源、高效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计算机、数据中心服务器、5G通信、消费电子、电力电子、电机等领域提供储能及能源转换方案,并在全球逐步形成了显著的比较竞争优势。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积极参与整机、部件(器件)制造商新产品设计,或者利用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提出的性能要求,经过公司产品优化设计及制造流程合理设计后,利用专业的新材料技术、精良的专用设备、复合的制造工艺技术能力和优秀的制程控制水平,进行订单式生产或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材料及制品(元件)技术解决方案。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为新材料行业的子行业一一粉末冶金行业。东睦股份作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本土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逐渐确立了其竞争优势,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效应,其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得以展现。

粉末冶金是通过制取金属或非金属粉末(或金属粉末与非金属粉末的混合物)作为原料,经过成形和烧结等工艺过程,制造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几何构造制品的工艺技术,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节能、节材、节省劳动力、环保、近净成形、个性化、一致性好等优势,其优点使它已成为解决新材料问题的钥匙,在新材料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属于现代工业发展的朝阳产业。

利用粉末冶金技术原理及其工艺特性的不同方面,粉末冶金技术可以应用到结构零件、硬质合金、磁性材料、摩擦材料等材料的制备中,其中不少已经发展成为独特的子行业。东睦股份主要从事各种粉末冶金产品的制造,属于粉末冶金领域。

从粉末冶金产品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粉末冶金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为:

1、以金属注射成形为代表的粉末冶金新型技术磅礴发展,拓展了粉末冶金零件结构复杂度,提高了粉末冶金制造效率,扩大了粉末冶金产品的应用领域。

2、通过提高粉末冶金压制制品的密度,弥补传统粉末冶金制品的缺陷,扩大粉末冶金制品对传统制造工艺的替代范围。当前,一般企业粉末冶金制品的烧结密度为6.2~7.4g/cm3,而东睦股份已开发多种先进致密化技术,可以把铁基零件的密度全致密化,大大提高了制品的服役性能。

3、新的制备工艺的开发,进一步提高粉末冶金产品的一致性、强度、精度和结构复杂度,进一步提高粉末冶金产品制造效率,扩大其制造经济性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拓展粉末冶金的市场应用空间。

4、为满足轻量化和功能化要求,通过发展合金化手段,丰富粉末冶金材质体系,以进一步开发新的材料体系,实现途径为拓展铝基合金、高强度不锈钢、铁硅铝(软磁材料)、钛合金等材质的粉末冶金制造技术。

公司旗下软磁复合磁性材料板块属于新材料行业的子行业----金属软磁元器件行业。软磁材料的主要种类有软磁铁氧体、硅钢、金属磁粉芯、非晶纳米晶等。公司利用现有的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平台,开发和生产以金属磁粉芯为主的金属软磁元器件。随着功率半导体的高频化,电力电子器件朝着高频、高功率密度、小型和节能的方向发展,金属磁粉芯由于具有磁通密度高、体积小、噪音低、涡流损耗低、抗饱和能力强、频率和温度稳定性好、可加工异形器件等特点,可以有效弥补硅钢、铁氧体和非晶带材等其它软磁材料的性能不足,应用场景日益丰富。

综合粉末冶金压制成形、金属注射成形和软磁复合材料三大板块,公司服务的主要领域有:

1、消费电子行业

在消费电子领域,主要是金属注射成形(MIM)技术。MIM工艺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第一代规模化产品为亚马逊电子书上的异形金属卡扣,此后SIM卡托和苹果Lightening数据线插头在很长时间内都是MIM工艺的代表性明星产品。最近两年,随着智能手机行业后置多摄像头以及升降前置摄像头潮流的兴起,摄像头支架成为MIM行业主要的价值贡献者,由于该类产品要求无磁、耐蚀,不同手机厂家分别选择了不同的材料路线。2019年以来,折叠屏手机成为智能手机行业热点,其中复杂的折叠铰链机构为MIM产业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同时也提出了更大挑战,其关键挑战在于在保证高强度的同时,还要保证产品的高精度及产品尺寸和性能的一致性。智能穿戴产品的快速发展也为MIM产业提供了新机遇,如智能手表表壳、VR眼镜铰链等,在工艺发展上需要为这类外观零件开发出保证高抛光质量的不锈钢原料方案和工艺路线,未来还要发展其他轻质材料。另外,公司旗下东莞华晶公司还拥有塑胶、硅胶和MIM结构件产品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能力,服务智能穿戴、通信等领域。

2、新能源行业

在新能源领域,主要是金属软磁复合材料(SMC)在电力电子上的应用。电力电子所采用的软磁材料主要有软磁铁氧体、金属磁粉芯、非晶纳米晶、硅钢等,随着电力电子向高频化、小型化、高功率密度的发展,对磁性器件的小型化及损耗等方面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金属磁粉芯主要用在PFC电感,升降压电感、输出滤波电感、功率电感、储能电感等场景,由于其具有优秀的抗饱和能力和良好的高温特性,正在逐渐替代其他软磁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感器件,为电力电子的小型化和可靠性提供了有力材料支撑。电力电子应用覆盖了新能源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源滤波器,这些领域与我国的战略规划和节能减排密切相关,随着今年在国家新基建方面加大投入,上述行业有望取得更快速的发展。

随着汽车向电动化、智能化、自动驾驶的发展,车载电源和电子控制系统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金属磁粉芯作为储能和滤波电感的核心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车载直流变换器,混合动力电机控制系统,车载48V控制系统以及其他车载电源领域。

3、汽车行业

公司产品在汽车方面目前主要为发动机(VVT/VCT、普通链传动和机油泵等产品)、变速箱(链轮、齿轮、油泵、行星齿轮和离合器片等产品)、底盘系统(减震器、四驱、制动和转向器系统产品)的粉末冶金压制成形制品。随着粉末冶金致密化技术的提升、加工工艺和材料体系的丰富发展,粉末冶金替代传统制造工艺(锻件、铸件、机加工)的空间还可进一步扩展。同时,由于中外制造业性价比差异,以及东睦股份多年累积的资本、技术和品牌优势,公司在汽车行业粉末冶金制品的进口替代和全球市场拓展方面还有较大空间。

国内MIM行业在汽车领域的发展不如消费电子行业抢眼,销售规模上也明显低于欧洲和美国。从客户方面看,汽车产品的高可靠性要求使得汽车行业客户在选择MIM新工艺以及新供应商方面表现得谨慎和保守,客户和产品导入周期漫长。从MIM厂商方面看,尽管国内大的MIM企业都把汽车零部件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加以培育,但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是在产品研发、生产组织和质量管理上匹配汽车行业的严谨要求。目前国内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MIM汽车部件产品有:柴油发动机VNT增压涡轮叶片及拨叉、汽车门锁部件、汽车座椅调节部件、燃油系统高压油泵部件、车内饰部件、发动机汽门摇臂部件、自动变速箱换档滑块等,未来主要是发展高强度、耐高温、低缺陷材料及工艺,以争取更多关键重大项目。公司在粉末冶金压制成形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汽车行业客户资源,并形成了成熟的适应汽车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有望牵引公司MIM技术板块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取得较大突破,形成增量业务。

4、家电行业

家电领域主要为压制成形零件的应用,主要用于空调压缩机和冰箱压缩机。公司依托新品开发能力、大批量生产能力和集团多生产基地协同作战的优势,占据了国内空调压缩机粉末冶金产品的大多数市场份额和冰箱压缩机零件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家电领域还有SMC的应用。随着家用电器的智能化、变频化和高效节能的发展趋势,高效开关电源越来越多的用于家电行业,金属磁粉芯作为开关电源领域PFC电感和储能电感用的主要软磁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变频空调、变频洗衣机、平板电视、微波炉、电磁炉等。随着5G和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家用电器也即将进入更新换代期,智能化产品占比将逐步提升,这为金属磁粉芯的市场增长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5、信息通信行业

在信息通信领域,主要是SMC在电源上的应用。目前,我国大数据发展如火如荼,5G商业已经在进行中,工业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速,随之带动了服务器、以及配套大功率用电设备(UPS、通信电源、服务器电源)需求的持续增长。未来随着各行业智能化、信息化升级,以及云计算等新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UPS、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等市场前景持续向好。公司SMC版块积极开发适配该领域的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金属磁粉芯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在5G信息通信和大数据应用领域,随着磁粉芯在高频应用下的性能进一步提高,在高频大电流电感领域大有取代功率铁氧体的趋势。

另外,在信息通信领域还有MIM技术的应用,如环形器腔体为基站信号隔离的服务、利用传感器外壳的形变量为信号输出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28,345.40万元,同比增长51.9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22,254.61万元,同比增长68.82%;营业利润12,660.65万元,同比减少64.9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749.91万元,同比减少71.57%,主要系收购上海富驰导致的成本费用增加以及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导致的部分项目供应链停滞、运营结果或销售总量不达预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84,021.22万元,同比增加174.17%,出口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6.0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睦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东睦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材料公司)、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睦公司)、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睦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磁电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公司)、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声公司)、深圳市富优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优驰公司)、富驰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驰公司)、上海驰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卓公司)以及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公司)共15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志荣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1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15%。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任务增加,因此,审计收费增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我们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审核意见;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1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1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616,383,477元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021年4月2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一)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柯昕、聂军武、刘国才和程瑜瑜共4名激励对象已经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票数量共计65,120股。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616,454,517股变更为616,389,397股,注册资本由616,454,517元相应减少至616,389,397元。

(二)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杨敏已经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票数量共计5,92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616,389,397股变更为616,383,477股,注册资本将由616,389,397元相应减少至616,383,477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三、其它说明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2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4月2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1名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数量共计5,9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0%),回购价格为4.76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28,179.20元。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16,389,397元变更为616,383,477元。

根据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7日、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053、(临)2021-012、(临)2021-02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45天内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严丰慕 先生、张小青 女士

4、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5、传真号码:0574-8783 1133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1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8名,董事池田行广先生因境外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独立意见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二)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藤井郭行、多田昌弘、池田行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藤井郭行、多田昌弘、池田行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8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