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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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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青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柳庆华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8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拓展。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通过不同的配方和工艺,还可实现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行业。

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公司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凭借自主创新能力、众多技术优势及长期客户积累,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突破了传统遮阳企业的价格竞争策略,逐步在产品品牌、设计和研发、工艺技术和一体化生产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2)经营模式

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行业,业内企业通过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功能性遮阳材料产品从而获得利润。一般而言,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主要通过提高产品功能性、差异化,提升质量稳定性,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规模化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的经营模式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① 定制化生产

由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功能特征、生产工艺、应用领域多样,产品的多规格性、非标准化特征较为明显,行业内企业通常通过研发形成多个品种、多种规格的产品名录,并以此为基础,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原材料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中大多数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种类较为有限,且仅能满足客户对产品小幅度的改进需求;而行业内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则可向客户提供种类丰富、不断更新的产品系列,并能满足客户产品改进、来样定制、定向研发等不同层次的个性化需求。

② 产业链经营

伴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生产经营体系整体呈垂直专业化价值链分工为主的状态。在整个产业链上,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主要从事某个或者某几个环节的生产经营,从而拥有自己在产业链中的分工和定位,如坯布供应商、后整理加工企业、面料贸易商等;仅有少量实力较强的企业形成了从初级原材料经多道工序一体化加工成功能性遮阳材料的完整产业链生产能力,成为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的专业制造商。

部分功能性遮阳材料的专业制造商经过一定积累后,将自身业务进一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将业务拓展至成品制造、成品销售或建筑安装环节,成为功能性遮阳产品行业的大型综合企业。

(3)行业情况说明

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人类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城市已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目标。建筑遮阳技术是建筑节能减排技术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在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建筑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建筑遮阳技术有利于提高民众居住与办公的舒适性,节能效果明显。建筑遮阳材料因兼具遮阳、透气、保护个人隐私及美化空间等功能,被广泛用于住宅及各式办公场所,有建筑物就会有对建筑遮阳材料的需求。常见的建筑遮阳产品可以简单分为固定尺寸和客户定制两种,固定尺寸的建筑遮阳产品由于单价低,消费者有能力购买,因此市场规模大,但进入障碍低,故产业竞争相当激烈。而定制化的产品例如定制化遮阳产品等在建筑遮阳行业中规模巨大,其成长性也显著高于固定尺寸类产品。

建筑遮阳行业能够有效节约建筑用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倡导发展绿色环保的新型材料,积极倡导产业升级和制造业技术创新,新型遮阳材料契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要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4,253,485.62元,营业利润88,433,256.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838,684.81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 事 长:柳庆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尉东、屠世超、胡溢男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24,000,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与《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报与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同意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大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590.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5.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大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西大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793,944.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605155.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柳庆华先生、副总经理沈华锋先生、财务负责人何青燕先生、董事会秘书柳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8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