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58 公司简称:永吉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邓代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秋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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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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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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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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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37.27万元,同比上期减少12.12%,主要原因系部分烟标产品招标执行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原纸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导致成本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注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78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5.65%,原因系公司认购的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年一季度净值浮盈缩窄。截至2020年底,该基金归属公司份额实现浮盈5,394.14万元。本报告期内归属公司份额的净值为23,581.02万元,浮盈3,606.02万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所持的份额净值反弹至24,477.34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21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768)。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68号)。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处于回复反馈意见阶段,公司根据法规要求逐步推进该项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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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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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代兴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所有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余根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部分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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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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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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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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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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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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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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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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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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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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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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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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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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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 自然人股东:邓维加、邓代兴、高翔;法人股东: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上海叁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需特别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玉祥、江琪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