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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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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八、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9号)认为:秦淮风光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秦淮风光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的情况。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的原因主要系标的公司业绩受2020年新冠疫情不可抗力的不利影响,符合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精神,符合实际情况,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具有合理性。

2、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交易对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补充协议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13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名称:子公司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核定2021年度对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为3亿元。

● 累计担保情况: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11,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062.99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28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累计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2、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11,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062.99万元。

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2021年预计担保额度

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公司核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南纺)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为3亿元。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及子公司为南京南纺提供的担保,担保范围仅限于为南京南纺在银行、信用社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集合信托计划等)提供担保的事项,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预计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处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南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7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宣善强

经营范围: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银制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煤炭、化妆品、食品(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销售;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棉、麻销售;棉花收购;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南纺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 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00.10万元,总负债17,271.69万元,资产负债率75.42%,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65,781.68万元,盈利268.83万元。

四、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对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12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主要情况

根据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0116破8-2号〕,宣告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南京虹云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云制衣)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虹云制衣于2020年11月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南京虹云制衣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666,350.97元。公司对虹云制衣剩余权益进行了清查,该公司已确无还款能力,公司收回该笔款项的可能性极小,本期予以核销。

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3强清100号〕,裁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诗)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上海朗诗于2021年2月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公司对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43.44 元,本期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8,667,894.41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8,667,894.41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规定,依据充分,有利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将更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16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樊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樊晔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樊晔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樊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樊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郑立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立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立平,女,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洗涤化妆品商场副经理、经理,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南京白宫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郑立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15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截至2020年,已为公司提供了9年良好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敏康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2020年度原定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由于本期合并范围内企业户数增加,审计费用拟相应调增,调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1年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以及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团队,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17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09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87号)核准,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4,507股,发行价格为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2,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99,999.76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或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358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办理了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将专户节余资金54,463.59元(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一次性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专户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均已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升了公司的资金实力,缓解了公司现有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减少了财务费用,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其效益在公司整体的利润中体现,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1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南纺股份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南纺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上接8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