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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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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2版)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6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8.51-0.0856=18.4244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本次调整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8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60万份调整为15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22人调整为21人。

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152万份,授予人数21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51元/份。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4244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26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8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9年8月30日

(二)行权数量:40.2万份

(三)行权人数:18人

(四)行权价格:18.4244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19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40.2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人数:18人

4、行权价格:18.4244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2022年2月2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3万股,股票期权20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9.1864元/股

●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 回购注销原因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12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了《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9人调整为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3万股调整为24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0万股不变。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208,000,000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92元/股调整为9.85元/股。同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7年7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8名激励对象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9.8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2名离职激励对象共计4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85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39.4万元,公司总股本因此由21,040万股减少至21,03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进一步明确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净利润为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0、2018年6月27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1、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数量由60万股调整为58万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由9.38元/股调整为9.31元/股。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每股9.74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90万股;以每股9.27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2.9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0%。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减少102.90万元,变更为25706.2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02.90万股,变更为25706.2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3、2019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每股9.741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3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70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50万股;以每股9.272元的价格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9.2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2%。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减少109.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09.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 案》,确定2020年6月19日为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将调整为16.494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调整为33.074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三)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其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范围,则应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除外。”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27日决定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以每股9.38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授予价格为9.31元/股。鉴于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0.038元(含税)、0.0856元(含税),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至9.1864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未通过年度考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在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议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n.cn)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1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2、申报时间: 2020年4月30日起 45 天内(9:0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80238290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渊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集中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证券部。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21-80238290

传真:021-34292299 邮编:200241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一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网络地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roadshow.cnstock.com/)

●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dong_ban@pncs.cn。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1年5月11日14:00一15:00 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0 年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一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 网络地址: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财务总监陆磊先生,董秘柴心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14:00-15:00 登陆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观看业绩发布会,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dong_ban@pncs.cn。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dong_ban@pncs.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 年 5月 12 日起登陆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观看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蒋渊女士本次解除质押股份6,9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

●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前,蒋渊女士持有公司70,802,24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5,749,8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女士、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纯投资”)合计持有公司99,886,403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5,749,891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5.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4%。

●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蒋渊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779,8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6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8,779,891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28.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将其已质押的部分非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

蒋渊女士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后续的质押或解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由于公司将继续投入半导体湿法工艺设备及与设备相关的电子材料、后续服务,公司高纯工艺系统、光传感系统业务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公司预留一定的资金,降低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260,599,716.1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3,160,770.1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118,987.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高纯工艺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传感应用及相关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高纯工艺系统集成业务及光传感及光器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合计达到84.40%,该两项业务回款周期较长,均为一年及一年以上水平,因此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需要预留充裕的周转资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适逢半导体行业高速发展阶段,公司也以高纯工艺集成系统为切入点进入半导体行业,逐步向半导体设备业务延伸,并通过并购子公司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拓展了光传感及光器件领域的业务,实现了连年高速增长。2016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51.77%,符合成长型企业的增长水平。

为把握行业历史机遇,延续增长趋势,公司一方面持续扩大业务,增加存货与订单规模,另一方面积极投入研发,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尽管疫情对全球范围内的企业经营都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仍按既定目标取得成绩并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板块业务持续力,光传感光电子业务板块发展良好,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3.97亿元、总资产59.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1亿元、每股收益1.013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1.63%、82.88%、136.36%、122.64%。

2020年,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2.8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79%,其原因一方面主要系公司为持续扩大在半导体设备业务及其衍生业务等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公司基础系统集成业务板块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业务的发展。因此,为确保公司在未来关键的数年内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

公司分红水平低于30%的原因在于公司将继续投入半导体湿法工艺设备及与设备相关的电子材料、后续服务,公司高纯工艺系统、光传感系统业务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公司预留一定的资金,降低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系统集成业务、半导体设备业务及其衍生业务,使用方向主要为存货储备、新增业务的资金垫付以及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预计收益情况可参考企业近年来的利润水平。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率为18.65%。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