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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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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5638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3844号)、《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及公司目前资产流动性较紧,公司决定 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化工材料方面主要为从事氨基复合材料(新材料)、苯酐及增塑剂等化工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当前国内外氨基复合材料生产与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生产ML氨基复合材料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互联网综合服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森华易腾的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云计算、CDN等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化工材料方面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年(月)度采购计划。需求和生产计划采取循环采购的方式,正常情况下,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本公司保证有一至三个月的安全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零星产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本公司供销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制定业务需求给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业务需求及库存状况制定出月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产品型号要求指令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与顾客签订年度供销框架合同,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货时,根据客户提供的出货计划以及预估信息作为生产安排的基础,根据顾客提供的计划进行出货;另外一种是接收到顾客的订单,对于订单进行评审,双方签订合同后,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生产,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 进行安排出货。

2、互联网综合服务方面

(1)、IDC

森华易腾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专注于互联网娱乐行业(包括音乐、视频、游戏、电子商务、APP)客户资源的积累,主要为互联网娱乐行业相关客户提供IDC及其增值服务。

森华易腾在整个IDC业务链条中的角色如下表所示:

依托于IDC平台,森华易腾对外提供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入侵防御系统、漏洞扫描、防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攻击等硬件级安全支持;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Apache等系统、应用级服务;提供端口备份、域名系统解析、电力增容等基础服务;提供7x24小时网络监控服务。针对大型定制客户,森华易腾成立专门代维团队,全方位接管客户运维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全面的定制服务。。

(2)、云计算

2012年,森华易腾完成云计算布局,并正式对外提供公有云服务,经过多年的研发运营,森华云已经成长为集多功能、高可用、全服务的成熟公有云。

森华云平台采用Openstack技术搭建,云主机服务于2016年3月份通过数据中心联盟可信云认证。森华云主机能够实现秒级创建、秒级计费,各项服务组件及操作均达到秒级响应,数据持久性超过99.9999%。森华云加速服务采用融合架构,通过领先的监控及调度技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CDN服务节点资源,保障服务质量。

(三)行业情况

1、化工材料方面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化工原材料及化学制品行业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行业产能过剩影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放缓。公司主打产品氨基复合材料(新材料)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出口导向型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仍将可能保持较长时间段内在低位徘徊。受下游客户需求整体平淡影响,要求企业必须生产出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更加高品质的服务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而国内化工行业整体格局也将向更加节能环保,向产品功能化和生产基地大型化一体化转变。

2、互联网综合服务方面

我国IDC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开放IDC牌照,同时移动互联网、视频、游戏等新兴行业发展迅速,推动IDC行业高速发展。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将数据中心建设列入“新基建”范畴,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云计算将成为下一代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展的核心技术及主要方向,该技术可实现数据中心虚拟化地利用资源,极大地提供了互联网和传统企业的IT系统运营效果,并最大化地利用已有物理资源,节省用户投资。

在国家“宽带中国”战略,以及互联网视频,电子商务,云计算,移动4G、5G发展的带动下,国内CDN行业和IDC的需求正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1)、化工行业:受疫情影响,ML材料产品生产82,530吨,销售79,612吨,生产量比上年减少30.27%,销售量比上年减少31.36%;本年公司研发新增了改性聚氯乙烯等其他化工产品,苯酐、二辛酯及其他化工类产品生产49,933吨,销售49,268吨,生产量比上年增加287.05%,销售量比上年增加311.75%;在疫情影响及国际贸易形势不利的大背景下,公司着力保持做好龙头产品ML材料的产销工作,并积极开发拓展新产品新领域,化工行业总体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9.88%。

2)、互联网综合服务行业:受联通鲁谷机房光纤中断影响,公司多线带宽服务优势减弱,加上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新客户签署难度增加,大客户无法扩容,产生用户流失等问题,没有自有机房制约公司业务发展因素更加显现,公司全年主营收入27,998.56万元,同比下降30.04%。

3)、受原料价格波动及公司降价提高产品竞争力影响,公司化工行业产品中的ML材料产品毛利率下降约3.00个百分点,苯酐及二辛酯类产品受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影响产销量明显下降,新开发其他化工产品由于新上市需压价提高竞争力,综合造成本类产品毛利率下降了约2.79个百分点,互联网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也有明显下降;由于子公司森华易腾经营业绩持续下降,公司对收购森华易腾资产组价值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继续减值,同时公司当期依据审慎原则,对合并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及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及核销,从而造成本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亏损。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0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

暨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 -03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

暨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给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无需退还拟用以抵消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

一、终止转让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企业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基投资”),并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2019年6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暨部分解决资金占用的议案》,拟终止该股权转让事宜。

二、终止转让股权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转让佳富实业旨在整合存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财务结构,以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快转型步伐。但基于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转让佳富实业100%股权的事宜,具体原因如下:1、近两年揭阳大南海石化项目的发展迅猛,佳富实业地处揭阳空港区域,拥有便利的海陆空交通网络,有利于公司发挥原有化工主业优势,发展化工下游产品的物流、仓储及商贸业务;2、佳富实业厂区土地未来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终止上述转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3、由于受疫情影响,宝基投资短期内难以继续履行原合同议定的义务。4、终止转让佳富实业100%股权,宝基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可抵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部分资金占用问题,能够有效地解决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问题。因此,经公司与宝基投资协商一致,签订了《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公告日宝基投资已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剩余53,216.736万元股权转让款(含利息)未支付;双方已于2019年12月12日完成佳富实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宝基投资持有佳富实业100%股权。双方同意,解除原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约定,佳富实业股权返还公司(即恢复为由公司持有佳富实业100%股权),宝基投资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无需继续履行,但需支付按照原协议约定的逾期款项补偿款;宝基投资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佳富实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佳富实业股东变更(恢复)登记为公司之日,视为佳富实业股权交割完成。公司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无需退还,双方一致确认,该笔款项全部用以抵消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该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已于2021年4月29日解决。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暨部分解决资金占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暨部分解决资金占用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我们认为,近两年揭阳大南海石化项目的发展迅猛,佳富实业地处揭阳空港区域,拥有便利的海陆空交通网络,有利于公司发挥原有化工主业优势,发展化工下游产品的物流、仓储及商贸业务,且佳富实业厂区土地未来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终止上述转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同时能够有效地解决部分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部分解决资金占用的事宜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选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基于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近两年揭阳大南海石化项目的发展迅猛,佳富实业地处揭阳空港区域,拥有便利的海陆空交通网络,有利于公司发挥原有化工主业优势,发展化工下游产品的物流、仓储及商贸业务,且佳富实业厂区土地未来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终止上述转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同时能够有效地解决部分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对所涉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 2020-03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15,234,882.8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245,561.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59,077,268.33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07,182,691.8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对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选举监事黄林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后附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黄林纯简历

黄林纯,女,42岁,大学专科。1996年9月至2007年9月在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任质检员;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揭阳广播电视大学学习;2007年9月至今在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担任副厂长。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化工材料方面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客观反映了所涉事项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我们将高度重视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尽快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冯育升 刘晓暄

2021年4月29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563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损失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注释4、注释5、注释6、注释7、注释11、注释12”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东榕泰公司主要资产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损失如下:(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38,546.74万元,其中因客户注销、吊销及预计无法收回而采取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所形成的坏账准备33,933.58万元;(2)预付款项坏账准备余额1,027.98万元;(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9,565.46万元,其中因关联方往来及原子公司股权转让形成的坏账准备余额5,302.26万元;(4)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81.17万元,同时,另因报废、损毁、变质而计入2020年度管理费用的存货损失26,647.25万元;(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6,267.61万元,全部为2020年度计提,其中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所对应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3,468.06万元;(6)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14,774.16万元,全部为2020年度计提。

上述事项系广东榕泰公司基于部分客户、供应商经营状况及信用评估、地都厂区和张北数据中心项目短期内无法保障资金持续投入以达到预期使用状态、相应存货的使用价值和预计可变现净值等因素进行的计提,系对2020年12月31日这一时点的资产减值判断。我们虽实施了工商档案查询、函证、走访、监盘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上述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存货损失及相关事项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 注释6”、“附注十一、6”所述,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发[2020]139号)中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包括的情形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东榕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资金往来的方式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58,946.09万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清偿方案已经广东榕泰公司2021年度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虽实施了工商档案查询、走访、资金流水核查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广东榕泰公司上述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认定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对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资金占用清偿方案的实际执行效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榕泰公司“其他应收款-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余额为53,216.72万元,款项性质为原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由林凤100%持股,林凤系广东榕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配偶。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东榕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因广东榕泰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0年5月21日对广东榕泰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粤调查字20066号。2021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广东榕泰公司已依法向证监会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截止至报告出具日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对“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涉及的两个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广东榕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主要集中于资产管理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强调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为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证监会处罚事项,广东榕泰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认为这些事项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广东榕泰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020年度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广东榕泰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潜在影响。”

四、董事会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前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调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全面梳理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效果,进行查漏补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对存在缺陷的进行及时更正,将加强客户管理、长期资产管理及存货管理,将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加强财务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公司已组织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通过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有效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3、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披露信息。公司将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及子公司的培训,强调各部门与信息披露负责部门沟通衔接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强化对信息披露负责部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合法合规对外披露。

4、加强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监督。要求公司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资金往来的情况,修订完善有关内部控制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充实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监督权,制定详细的内部审计计划,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开展大额资金往来专项审计,定期核查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加强公司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5、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出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内容,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 2021-03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自查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资金往来的形式形成了资金占用的情形,占用余额合计为 58,946.0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6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广东证 监局发〔2020〕139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为规范公司治理,及时排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58,946.0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69%。

二、资金占用的清偿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已返还现金人民币36,305.318万元;同时公司与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基投资”)共同签订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收取的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无需退还,该笔款项全部用以抵消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鉴于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的股权已于2019年12月12日过户在宝基投资名下,双方同意在《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佳富实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恢复为由公司持有佳富实业100%股权)。

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已完成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还方案。

三、资金占用的整改措施

在发现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1、积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进行沟通,督促杨宝生先生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在此期间杨宝生先生通过变卖资产、股权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多渠道、多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并已全额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重点部门的职责,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培训和学习,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防范内控风险,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坚决杜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事项再次发生。

3、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后,宝基投资于2019年6月28日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剩余52,828.486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根据原签订协议约定,宝基投资需补偿逾期未付款388.45万元(按银行同期利息上浮30%计算),上述未支付款项及补偿款性质为原股权转让合同内约定的转让款,且佳富实业的资产一直处于为上市公司借款提供抵押状态,不属资金占用。

四、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专字[2021]第007536号《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通过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后,认为资金占用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榕泰公司2020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五、风险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合计计提减值准备81,705.91万元,具体如下:

二、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末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672.55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171.38万元,应收账款及预付账信用减值准备款转回2,463.09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64.2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内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709.63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16.52万元;本期因报废、损毁、变质而计入2020年度管理费用的存货损失26,647.25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苯酐、增塑剂等生产设备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经测算部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267.61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新化工基地和张北数据中心项目因短期内无法保障资金持续投入以达到预期使用状态,公司经测试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774.16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于2016年2月完成对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华易腾”)100%股权的收购,公司2016年2月29日合并时形成1,062,200,128.42元商誉。

2020年,受疫情及其他公司多线带宽服务优势减弱等因素影响,森华易腾经营业绩仍未见好转,出现减值迹象,本期末公司对该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1008号),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税前折现率14.81%计算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为22,200.00万元,与包括商誉在内的可辨认资产组的账面价值35,698.48万元进行比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498.4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81,705.9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81,705.91万元,减值损失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23%。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 2021 -03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代码:600589 公司简称:广东榕泰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宝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创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海雄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6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广东榕泰实控人已依法向证监会申请申辩。截止至报告出具日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下转882版)

公司代码:600589 公司简称:广东榕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