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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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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43 900924 公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缝制设备及智能制造设备制造行业,经营业务还涉及办公机械、物流服务和商贸流通等领域。公司生产的缝制设备包括工业缝纫机、家用缝纫机及特种用途工业定制机器等。

公司坚持全球化经营,对销售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分层次的专业化多品牌营销战略,以及对分布欧亚的公司生产基地的进行梯度分工管理,以领先的技术占领缝制设备全球高端市场;同时在国内打造上海为研发和营销中心,并深化培育在江浙的生产基地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通过实施海内外收购兼并及企业内部的重组整合,协同效应逐步显现,国际化经营模式取得良好成绩。

(二)行业情况

缝制机械制造业是我国轻工业的分支行业,至今已经建立起全球最为完整的工业生产基础体系,已基本具备制造满足社会各类需求的家用及工业用缝纫、刺绣、裁剪等全系列缝制机械产品及其相关的控制器、电机和零配件的能力。世界缝制机械行业发展起步于十九世纪中叶的欧美国家,经过160余年的发展,目前世界缝纫机产业中心已转移至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地区,并逐步形成了中国、德国、日本三足鼎立的格局。

从行业经济形势来看,2020年行业运行情况如下:

1. 营收小幅下滑,运行质效改善

2019年缝制机械行业已经经济放缓并步入下行调整周期,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持续蔓延,进一步加剧全球经济衰退和市场需求低迷。在行业下行周期叠加疫情冲击影响下,内外需持续低迷,全年营收下降3.49%,工业增加值增速累计下降6.6%,出口下降4.94%,利润增长9.7%,行业经济运行呈现“三降一增”显著特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缝制机械行业238家规上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265.9亿元,同比下降3.49%。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7亿元,同比增长9.70%。行业利润的增长主要源于积极转产防疫装备、国家纾困政策发力以及企业主动缩减成本支出等因素所致。

2. 生产前低后高,降幅逐季收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我国缝制机械行业规上企业累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6%,增速降幅较一季度收窄24.9个百分点,较二季度收窄11个百分点,较三季度收窄6.9个百分点,逐季收窄态势明显。另据协会跟踪统计的百家整机企业数据显示,2020年百家骨干整机企业累计生产缝制机械591.65万台,同比下降4.06%。

3. 外贸总体下滑,行业复苏初现端倪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缝制机械产品累计进出口贸易额达33.36亿美元,同比增长0.51%;贸易顺差13.89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收窄2.63亿美元。

2020年,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上工申贝坚持“降本增效、现金为王、精准研发、伺机投资”的经营方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取得了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亿元,同比下降4.54%;营业利润1.21亿元,同比增加2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4亿元,同比下降1.43%。

围绕2020年经营工作主题和经营目标,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抗疫防疫,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面对疫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在缝制、焊接工艺和自动化控制技术能力,为生产口罩、防护服、过滤袋等防疫物资企业提供设备支持,为防疫抗疫、复工复产方面做出了贡献。疫情爆发后,公司旗下上工富怡通过较强的自动化设备设计能力,迅速研发出了多种规格自动化口罩机,持续向国内外提供口罩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海外的DA公司,百福工业公司也研发、生产销售了口罩机,为全球的防疫事业做出了贡献。在国内疫情最为严重的时候,公司旗下申丝公司充分调动其干线运力资源,为疫情灾区、药企、防疫抗疫企业运送各类抗疫防疫物资;当世界各国防护服等医用物资告急之时,公司旗下德国百福公司积极组织加班加点,生产了供应热风和超声波焊接机。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市场需求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严峻环境,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及时推出适销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聚焦企业长远发展,积极筹划非公开发行

报告期内,为加强中国制造的研发实力及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内制造基地的生产能力,公司积极筹划再融资项目,启动了A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工作,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投资上海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和张家港生产基地技改项目,用于研发及生产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件制造工艺装备、3D缝纫机器人、可编程自动花样缝纫机以及以高速滤袋制造系统和热熔机等高端特种缝制装备为代表的产业纺织品自动缝制设备,同时结合公司在柔性材料加工积累的经验,将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智能制造自动工作站与集成系统向刚性材料工艺装备领域拓展,发展智慧物流系统和机电控制系统等工控自动化装备,为未来实现智慧缝制工厂/车间的广泛应用奠定基础。

(三)积极拓展新业务,实施“一体两翼”经营管理框架

2020年,公司搭建了“一体两翼”经营管理框架。“一体”即公司的缝制设备为主业,成立工业缝纫机、家用缝纫机、智能制造装备三大事业部。“两翼”,即公司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原申贝、申丝为主体布局商贸物流产业,同时新设产业投资平台布局碳复材料组件等新兴技术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以“一体两翼”产业布局为导向,建立起“集团总部-产业事业部- 经营子公司''三层架构,为公司的“十四五”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落地提供保障。

2020年,公司参股了上海飞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人科技”),飞人科技拟利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制度优势,以跨境并购为主要方式将境外成熟的碳纤维复合材料组件制造技术引入国内,抓住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契机,形成复合材料加工装备的生产能力。参股飞人科技使公司从缝制设备制造领域向复合材料组件制造领域进行延伸,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继续精准研发,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坚持精准研发的策略。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疫情迅速完成了口罩生产线、医护用品类的多个研发项目,持续推进DA公司的M-TYPE Delta系列开发,完成了用于运动鞋鞋面加工的全自动铺丝机的开发,同时积极推进平包绷系列新外形的设计开发,完成了8961单步进平缝机的试制并快速投放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的德国Bensheim研发试制基地完成建设,并完成了百福KSL分公司的搬迁;中国台州智能制造基地也完成了建设启用,基本实现了缝制机械制造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和数字化管理,并被认定为2020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此外,公司还与霍尼韦尔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上工智造向数字化、智能化及网络化的新制造工业革命迈进。

(五)积极降本增效,坚持现金为王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多项举措严控成本费用,积极推进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中欧互换零部件采购渠道,积极与供应商谈判降价,实现国内零部件采购成本降低约4%,并转移部分标准型机器及电控的生产至国内,实现了成本的降低。同时,公司在2020年加强了ERP系统、OA办公系统等的建设,优化了生产、采购等流程,提高了办公效率。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强了应收款项的回收,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基本完成了公司位于塘沽路、永寿路等的房屋征收,以及打浦路房屋等资产的租金收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0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13: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指标》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指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09,305,641.9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464,758.31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由于当年利润未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母公司当期净利润为47,443,891.12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3,754,007.34,本年度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9,150,492.22元。鉴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年会)计划等值人民币最高贷款额:20亿元,贷款担保方式包括质押、抵押、信用担保、贸易融资、银行保函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0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5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司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具体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3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610,732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人选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魏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该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日收到魏来先生的辞职函,其因为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拟任董事职务。同时,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根据工作需要,其提名唐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再推荐魏来担任公司董事。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魏来先生辞去拟任董事职务,不再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并拟根据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提名唐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

唐雷先生的简历如下:

唐雷,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股票资本市场部项目经理、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高级经理,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投资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兼股票交易中心负责人。现交流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工作。

唐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其担任董事的资格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唐雷先生符合董事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专业背景,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同意将增补唐雷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13点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二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0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明主持,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各项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努力、独立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平时主要是通过列席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查阅有关资料,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了解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此监事会坚决贯彻股东大会决议,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指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指标》进行了审议,认为《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指标》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拟定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本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不超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评价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是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消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以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能行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0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计划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工缝制机械(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浙江”)提供贷款担保的额度1.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申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额度1.5亿元,申丝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其对应比例的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上工富怡智能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富怡”)提供贷款担保的额度1亿元,上工富怡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其对应比例的反担保。

担保方式为质押、抵押、信用担保、银行保函等。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上述贷款担保额度适用于2021年度(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年会)。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工缝制机械(浙江)有限公司:公司主营缝制机械、纺织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等。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锦川路31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持股100%。2020年末,总资产3.16亿元,净资产1.41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0.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05亿元,资产负债率55.47%。

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主营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配货、仓储服务(除易燃易爆危险品),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及物流信息咨询等。注册地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注册资本17,882万元,公司持股50%。2020年末,总资产6.27亿元,净资产2.56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8.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18亿元,资产负债率59.20%。

上工富怡智能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公司主营自动化专用设备、高科技含量(光、机、电一体化)特种缝纫设备制造;高档纺织服装软件设计、开发;电脑纺织机械制造和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咨询服务等。注册地位于天津宝坻市经济开发区宝中道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2020年末,总资产2.89亿元,净资产1.68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4.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64亿元,资产负债率41.83%。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本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控制担保总额,对外担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本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债务的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及累计至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大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同意《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采用网络互动的交流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敏先生、财务总监赵立新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学廷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843@sgsbgroup.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407515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均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TGG21101128)

2.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TGG21101129)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利率衍生产品相挂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中国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平安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万元,占2021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8.6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投资期内,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

(二)政策风险

该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

(三)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产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0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着资金安全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代码:600843 900924 公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俐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参股公司以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综合所致。

注2: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注3:主要系欧洲DA公司本期增加的缝制及智能装备业务所致。

注4:系公司本期投资参股公司上海飞人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注5: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6:主要系欧洲DA公司本期预收账款结转所致。

注7: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8: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9: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10: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2. 报告期公司损益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同比增加应缴纳的房产税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2:主要系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同比增加开发区补贴等综合所致。

注4:主要系同比增加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所致。

注5: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注6:系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信用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同比增加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注8:主要系同比增加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注9:主要系公司同比期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10:主要系同比增加违约金收入和保险理赔等综合所致。

注11:主要系同比期间受疫情影响的停工损失所致。

注12:系公司本期净利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注13:主要系国内非全资子公司净利同比增加所致。

注14: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同比减少所致。

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生产投入增加、购货付现比率同比提高以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2: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参股企业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同比增加银行借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注4: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敏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9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