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7版)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342,286.51元,扣非后净利润为95,754,931.03元。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500,665.37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1.41%;扣非后净利润104,786,288.15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9.43%,未达到业绩解锁目标,公司需对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140,922.29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8.67%;扣非后净利润74,427,101.74元,比2019年同期下降28.97%,未达到业绩解锁目标,公司需对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781,800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97,000股,合计回购数量为1,078,8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若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且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均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二)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三)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四)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26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26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2日,此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并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4元/股调整为5.22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9年4月3日,此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并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因此,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20元/股调整为5.02元/股。

(三)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81,800股,回购价格为5.22元/股;回购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97,000股,回购价格为5.02元/股。本次回购总数量为1,078,800股,回购总金额为5,571,936.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95,721,200股。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因业绩未达标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因业绩未达标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2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145,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4,184,301.89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01040160008224753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9,614,16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570,135.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67.97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95.24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20.82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31.05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0.8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510.96万元,其中: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2.55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30.97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932.6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84.8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7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1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9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及子公司浙江泰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浙江泰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立足于研发、试验、新产品试制,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等方式,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实现资源共享,进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区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通过提供服务平台、开拓销售渠道、提供品牌的增值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泰瑞机器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瑞机器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泰瑞机器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瑞机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海通证券对泰瑞机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包括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使用部分11,231.06万元,区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时实际投入金额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金额增加183.0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510.96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2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委托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保管,乙方为甲方建立票据实物代保管库和对应的电子信息池,并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提供托管、贴现、质押融资、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

2、合作银行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签订了《票据池服务协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质押合同》(合同期限: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7日),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票据托管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票据信息查询、管理,代为保管票据,并根据甲方的申请办理委托收款、提回等业务的行为。

票据质押业务:甲乙双方在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将已处于托管状态的票据质押给乙方,形成总体担保额度,用于后续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信贷等融资业务的担保。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票据池”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债务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银关保业务及其他担保)、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及其代付、押汇等后续融资)、保理(及其代付等后续融资)、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资金业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等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最高融资余额:质押的票据质押池中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乘以最高质押率(最高质押率:100%)并加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后所得的受本合同担保的最高融资额度;最高融资余额根据票据质押池内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减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余额的变动而不时变动。

截至目前,公司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只涉及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

3、实施额度、业务期限

在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与银行签订或者续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回笼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也经常采用开立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杭州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质押开立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实现信息化统筹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杭州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内,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商业汇票质押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票据池的票据质押,向杭州银行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杭州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因此,我们同意在《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19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委托理财金额: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3)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委托理财计划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发行的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39%。

2、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可控,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可控,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查阅了泰瑞机器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同意泰瑞机器本次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理财产品中,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产品均未到期所致。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2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积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积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陈积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积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积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陈积明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陈积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任命傅建中先生接任陈积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傅建中先生已经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傅建中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备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傅建中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分别于1990年、1993年、1996年获得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学士、机械制造硕士学位、机械制造博士学位。1996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从事数控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制造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兼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18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综合授信项下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各类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买方信贷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1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2)利润分配差异化安排: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6,695,032.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6,677,169.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96,800,0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078,800股后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144,2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8.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能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2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2020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解锁目标,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三个限售期尚未解锁股份78.18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二个限售期尚未解锁股份29.70万股,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107.88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680.00万股变更为29,572.12万股。修改后的股本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3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须听取《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泰德瑞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聚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33393

传真:0571-873229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1-01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郑建国、林云青、李志杰、何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市场化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注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8,781.42元

2、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715,739.85元

3、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43,860.16元

4、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2,920.35元

5、辽宁康翔塑胶有限公司 2,315.04元

6、安徽康嘉塑胶建材有限公司 1,858.41元

7、陕西三原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504.42元

8、河北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061.95元

【注2】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9.64%的股份。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不再是持股5%以上大股东(详见公告:2019-07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之日起12个月(2019年10月-2020年9月),仍视同公司关联方,自2020年10月起发生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9月,公司通过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21,634,513.28元,因上述销售业务另向其计付手续费492,035.40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3】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 8,000,000元

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预计 3,000,000元

3、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3,000,000元

4、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3,000,000元

5、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预计 3,000,000元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企业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林云青

注册资本:28,729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9年6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塑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及模具、球墨铸铁管道及配件、建筑装饰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型材、塑钢门窗、金属管道及金属管道接头、配件;管道及设备、金属门窗安装(凭资质证经营);销售机械、机电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塑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各类商品的出口和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二)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郑市人民路东段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制品、橡胶制品及模具,销售塑料原料、塑胶型材、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水网安装施工、地板采暖安装施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德清经济开发区双山路西

法定代表人:潘明正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9月27日至2059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管业制品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塑胶制品及模具、金属管道及金属管道接头、配件生产、销售,建材、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南环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学文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4年3月25日至2034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聚乙烯塑料硬管、聚丙烯塑料硬管、聚氯乙烯塑料硬管、塑料制管子接头、塑料制管子肘管、塑料制法兰、聚乙烯塑料板、片、聚丙烯酸酯类塑料板、片、塑料周转箱、钙塑瓦楞箱、塑料整理箱、塑料托盘、塑料门、塑料门框、门槛、塑料窗、塑料窗框、普通塑料食品罐、箱、盒、塑料卫生桶、接线盒、纯胶管、带附件金属合制橡胶管、橡胶板(片、带)的研发、制造、销售;塑料原料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升达路3号

法定代表人:林辉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6月6日至2037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模具、水泵、电机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受林云青及其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林云青、林福云、李志杰、林福康、林云标任

(下转9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