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CDAA60128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9,307,868.4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4,930,786.84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359,945.88元,扣减分配2019年度股利61,050,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687,027.46元。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3,34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81,341,027.4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策程序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2021年1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4月13日到期,收回本金6,000万元、收益22.68万元。
(2)2021年1月19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4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17.24万元。
2、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2021年1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已于2021年4月8日到期,收回本金3,000万元、收益11.76万元。
(2)2021年1月1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703期(90天)收益凭证产品】;已于2021年4月1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16.27万元。
(3)2021年3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4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4,000万元、收益11.78万元。
(4)2021年3月22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4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3,000万元、收益8.83万元。
(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2021年4月2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777期(277天)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777期(277天)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代码:SPM777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挂钩标的及方向:发行人所确定的固定利率
发行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2,000万元
固定收益率:3.45%(年化)
产品期限:277天,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2年1月3日。
兑付日: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资金来源:四川利君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四川利君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21年4月16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74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474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40%/年或1.50%/年
产品起息日:2021年04月20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7月08日
产品期限:79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4,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2021年4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289期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289期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代码:SPK289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挂钩标的及方向:发行人所确定的固定利率
发行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5,000万元
固定收益率:3.05%(年化)
产品期限:75天,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5日。
兑付日: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和开展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理财产品、开展风险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无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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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无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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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已到期情况
无已到期风险投资。
4、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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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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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1月5日全部赎回。
2、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
3、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未到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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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开展风险投资,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风险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未到期风险投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4、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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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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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19,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9,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到期和购买的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