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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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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17只公募基金
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17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1年5月6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7只公募基金,基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2、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补充侧袋机制相关章节,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3、根据实际情况更新部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上述对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自2021年5月6日起正式生效。本次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修订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法律文件事宜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三)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改对照表,以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例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改对照表,以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为例

注:以上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以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要求,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17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更新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1年5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咨询。

适用基金列表如下:

1、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