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5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浙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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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含定投),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自2021年5月7日起实行,暂不设定活动截止之日。活动截止日将由浙商银行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四、重要提示
1、浙商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规则和流程以浙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浙商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相关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浙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7
网站:www.czbank.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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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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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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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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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12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93,330,434股新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4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07220384L),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07220384L
企业名称: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企业住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137799.412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0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燃气经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乙醇(乙醇、天然气不含储存、运输)(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销售(危化品许可证有效期:2020-03-11至2023-03-10)管道输送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内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拟自2021年2月2日起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3%,增持金额合计30.37万元。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的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
(二)本次计划增持前持股情况: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计划自2021年2月2日起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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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2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华澳·臻智49号-新洋丰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5,90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成交金额合计342,737,154.77元,成交均价为9.55元/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7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
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存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一年,存续期延长一年,即锁定期延长至2019年9月26日,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6月15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4日,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顺利实施,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同意“管理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认购标的:华澳·臻智49号-新洋丰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为“管理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标的:长安信托一新洋丰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6月15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减持期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4月30日
2.减持股份数量:35,901,844股
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5%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其中,大宗交易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按规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园美谷,证券代码:000615,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为了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并实现聚焦美丽健康产业的战略转型,拟出售持有的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权。目前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尚不确定,交易价格尚未完全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5、经查询,除前述第4点所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化纤新材料和医美业务。2020年度,房地产及相关业务收入占比70.58%,化纤新材料业务收入占比 20.05%,医美业务未产生收入。如地产业务板块全部置出,2021年度公司预计主要收入来源为化纤新材料业务和医美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5月6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6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1-04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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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银慧财宝货币A(交易代码:000542)以下简称“A类基金份额”,上银慧财宝货币B(交易代码:000543)以下简称“B类基金份额”。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5月7日起,对本基金代销渠道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超过1200万元(不含12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即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2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2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2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仅采用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对单笔申请进行部分确认。
(2)在本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号),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前述文件中关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变动后数量书写错误。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作以下更正:
更正前: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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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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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对于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发生的股份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
●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以下简称“南海城投”)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南海城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南海控股。具体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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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发生的股份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56,129,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75%)的股东叶湘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7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4月30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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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及协议受让等。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8,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拟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7,5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集合竞价减持时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时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2014年重组方案,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叶湘武先生所认购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业绩承诺
对于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股份,在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解锁。
截至本公告日,叶湘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叶湘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叶湘武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并指定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 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 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管理人。2021年1月2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1年4月30日。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者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上述情况详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0年4月20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发布方正集团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于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通称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的投资者。2021年4月30日,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重整投资协议》已生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须经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本次重整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由投资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可能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85.60%股权,北大医疗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0,328,9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0%;北大医疗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100%股权,西南合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0,356,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8%。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的变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方正集团相互独立。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营管理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藏格,证券代码:000408)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等公告。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目前暂未收到法院相关书面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2021年4月29日前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及时披露。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正在延期回复中,相关内容没有向除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日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6日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1-040
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4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