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上接35版)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0层大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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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可自定时间)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 2021年5月25日(每日上午 10:30一12:00,下午 14:00一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 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电话:010-63725600
联系人:魏文渊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5. 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6.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石振东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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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峰测控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0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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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5日和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付卫东、王晓强、王皓。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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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1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 17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71
联系电话: 010-63725652
电子邮箱: ir@accotest.com
联 系 人: 魏文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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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其中,孙铣、蔡琳、孙镪、徐捷爽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孙铣、蔡琳、孙镪、徐捷爽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和《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孙铣、蔡琳、孙镪、徐捷爽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孙铣、蔡琳、孙镪、徐捷爽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和《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