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65版)
(3)优质商业资源整合,扩充商业体系
随着“必康工商零联盟”的全面推进,以及联盟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的提升,行业内优质商业企业对联盟的加入意愿日益增强。同时,公司的营销系统对各级业务单元进行规范化、高效化、流程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对集团产品序列化、领域化、专业化的推广;对营销体系系统进一步建设和提升,推动营销、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相互协同配合,完全体现了“组织、赋能、文化、效率”的管理,行业内商业企业对于联盟的加入更加主动,进一步推动了商业资源整合。
3、进一步提升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开展的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盐酸环丙沙星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甲硝唑片、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等4个品种。其中,对乙酰氨基酚片、盐酸环丙沙星片、甲硝唑片已完成处方工艺实验室研究,正在进行中试放大前准备工作,并准备启动BE实验。康拜尔委托第三方开展了阿莫西林胶囊、头孢拉定胶囊、头孢氨苄胶囊3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均已完成了处方工艺等实验室研究,正在进行中试放大生产,并准备启动BE试验。五景药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氧氟沙星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3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处方工艺的实验室研究。
公司与西安交大签署合作协议,通过共建“西安交大必康药物研究院”,共同开展新药及仿制药的研发,逐步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公司通过与西安桑尼赛尔合作,共同推进通用型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临床应用进程,推动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战略布局。
4、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报告期内,三氯吡啶醇钠产品通过碱解新工艺试验,消耗水平稳中有降,整体收率大幅提升,老产品焕发新活力。5,5-二甲基海因产品进行节能降耗技改,特别是循环水改造项目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电耗。六氟磷酸锂产品在下半年市场回暖后开始满负荷生产,产能迅速释放,逐渐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在持续工艺优化和设备技改下,各类消耗与去年同期比稳步下降,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开展的“提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柔软性”课题荣获2020年“启建杯”南通市QC成果小组发布赛三等奖。此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生产车间被评为“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特种纤维研究所则继续致力于纤维新产品、新原料、新工艺的试验和短纤的开发生产工作,完成了31种有色丝的开发和试生产,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完成了黑色系ZT50型号耐切割丝的开发,耐切割等级可达美标A5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完成了J400型号超高强度丝的开发,定义强度大于43厘牛。此外还进行了石墨烯改性丝、干丝断电新工艺路线、新溶剂选型、耐热抗蠕变丝开发试验等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集中优势力量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深耕,以更为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5、必康商学院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必康商学院实行内部为主,外部补充的建设思路,利用现代教育模式和手段,建设以线上教育(E-Learning)等远程学习方式为辅,以面授培训方式为主的混合式培训模式。通过科学有效的教学机制,设计打造企业知识资源体系,建设知识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必康商学院围绕公司战略方针开展全体系课程建设与职能培训,为公司各体系发展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松产业”)于2020年9月14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北松产业持有的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盟物流”)100%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经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8,234.24万元收购北盟物流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北盟物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至2018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由于资金占用跨期时间较长,对公司相应年度定期报告将产生一定影响。
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期初数调整的专项说明》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期初数调整的专项说明;
5、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谷晓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独立董事杜杰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李京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4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和审计师核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累计44.97亿元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现金归还的44.97亿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于上述款项归还后,经公司自查和审计师核查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过程中,存在归还不规范、涉及金额8000万元,对此事项需要整改。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
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1年5月15日前对不规范的8000万元还款完成整改。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的密切沟通,及时、充分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其尽早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反映出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未来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针对此类事项自查自纠自改,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2020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842,143,985.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明细说明
因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不同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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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09,562.85元,本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计11,509,562.85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08,322.19元。
(五)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6,407,831.33元。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42,143,985.31元,相应减少了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53,996.3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78%。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合并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292,311,767.4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2,572,078.37元,弥补2019年度亏损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22,930.27元,减去2020年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49,148.1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鉴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考虑到当前国内融资环境的现状、公司流动性压力大、存在“18必康”债未如期兑付的情况,以及各项业务尚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全体股东要求和意愿、投资需求、现金流状况、资金成本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继续开拓核心业务,完善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布局。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杜杰先生、黄辉先生、党长水先生、柴艺娜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3)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3,408,152.9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47%;营业利润-1,019,196,215.5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6.20%;利润总额-1,073,174,781.0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1.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4.9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590,681,489.12元,比期初下降16.94%;资产总额19,572,891,802.52元,比期初下降19.83%。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合并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292,311,767.4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2,572,078.37元,弥补2019年度亏损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22,930.27元,减去2020年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49,148.1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1、3、4、5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兼传真):0755-86951472、0755-86951514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俊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3,408,152.9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47%;营业利润-1,019,196,215.5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6.20%;利润总额-1,073,174,781.0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1.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4.9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590,681,489.12元,比期初下降16.94%;资产总额19,572,891,802.52元,比期初下降19.83%。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4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存在差异暨董事会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比
■
二、业绩差异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时,审计机构尚未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导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数据产生了差异。主要差异的原因为:1、对在建工程的价值计提了减值准备;2、出于谨慎原则,对应收账款补提了坏账准备。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经审计业绩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出现较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审计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5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传签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于2021年4月30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程序,经公司控股股东郭为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尹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尹世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新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尹世明先生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尹世明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名尹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
附件:简历
尹世明,男,48岁,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销售总裁助理、大中华高级副总裁等职务,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企业部总经理和生态负责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现任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尹世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6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名称:
■
2、议案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一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真:010-82705651
联系人:刘昕、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1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6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243,87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40,85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9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01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9%。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3,01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9%。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0,885,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4%;反对2,973,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4%;弃权15,0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反对2,973,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4%;弃权15,0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刚、程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6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20年7月2日、8月4日、10月9日、11月3日、12月1日、2021年1月5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2,089,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2,541,270.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6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0,052,35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513,088股。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