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授予760名激励对象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
● 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021年3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本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5月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664.40万股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向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021年3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本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向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5月6日
2、授予数量:12,664.40万股
3、授予人数:760人
4、授予价格:5.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雅戈尔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新设的雅戈尔时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授予760名激励对象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授予的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9,634.70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60人,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7、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20-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638,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成交最低价格为6.77元,成交最高价格为7.49元,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2,688,297.35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1-061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收到副总经理吴剑军先生的书面辞呈,吴剑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吴剑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剑军先生辞去上述职位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章利民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云雷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云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李云雷先生以副总经理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
李云雷先生简历
李云雷,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2012年,任重庆广电集团重庆新财经频道总监;2012年-2017年,任香港晋裕金融集团副总裁;2017年-2020年,任重庆高速传媒总经理;2020年-2021年4月任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云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情形,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止本日,李云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 公告编号:2021-062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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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8.86%股份的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的名称:《关于选举李云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董事吴剑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剑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吴剑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云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经考察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拟任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云雷先生简历:李云雷,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2012年,任重庆广电集团重庆新财经频道总监;2012年-2017年,任香港晋裕金融集团副总裁;2017年-2020年,任重庆高速传媒总经理;2020年-2021年4月任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青田县油竹新区侨乡工业园区赤岩3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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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0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1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65,673,2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4%。
本次股份质押前,辰欣科技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09,60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56%,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
本次解除部分股份共计1200万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辰欣科技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81,709,60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32%,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辰欣科技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合计解除质押12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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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日,累计质押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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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对于后续的质押或解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5月06日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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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宋建玲出席;全部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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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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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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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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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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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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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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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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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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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 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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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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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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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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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部分新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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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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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思萌、朱冰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伟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燕女士,财务负责人金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15: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邮箱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自2021年5月20日起登陆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