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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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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水泥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杨茂鱼先生、吴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庆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5、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6、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7、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选举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9.01、选举刘志波先生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9.02、选举施阳先生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9.03、选举杨庆宏先生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9.04、选举范荣武先生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9.05、选举孙曜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9.06、选举张跃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9.07、选举郑伯良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10.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选举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10.01、选举张艳女士为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10.02、选举熊楹女士为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11、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和监事津贴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处置所持新疆众和及云南白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除议案8、13外均为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8、13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颖、王人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本次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提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没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20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2018-2020年)从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3年(2018-2020年)从业人员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对36名从业人员出具的41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高云川、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海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高云川、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海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8万元(包含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3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按照被审单位规模或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4月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认为,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其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资质,并且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其指派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严格谨慎的执业要求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具有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经验,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聘期一年,对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48万元。决定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指派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较为了解,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审计报酬。综上,同意将上述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现就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指派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较为了解,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对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48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并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1、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2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

B39666)

●委托理财期限: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益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3,000万元预约申购了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39666),于2月3日确认上述申购业务办理成功,该产品运作周期为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开放申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4.20%(具体基准以发行时询价为准)[内容详见2021年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该产品本次开放日为2021年4月29日,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投资收益31.15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3,000万元本金继续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专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司短期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投资部门拟定短期投资理财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3、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受托方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事先预审,严格把关,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报送董事会备案。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3,000万元继续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素表“投资范围”。

(三)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实施的,该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充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的投资行为,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和授权,公司本次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

在该产品运行期间,公司业务部门将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该产品的运行情况;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风控内审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述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产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18)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3,662,802.61元、流动资产352,299,756.04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07,653,859.42元),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3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4.26%、8.52%、27.87%。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产品,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3M-1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该产品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金损失风险: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可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本信托计划及所投资标的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证券投资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业绩,相关信托计划文件(包括信托特定推介材料)中披露的受托人和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保证,也不代表受托人或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保证本信托计划不发生亏损或一定盈利。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不承诺本和最低收益。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不达及调整风险:本信托计划设有适用的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年化),指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组合运作情况所设定的计提浮动8服务费的基准(年化),仅为浮动服务费的计算而设,并不代表受托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信托利益的承诺或保证。根据市场情况,受托人有权调整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并决定调整事项生效日,无需另行征得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同意。本信托计划决定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受托人应于调整事项生效日前【10】个交易日通过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向委托人披露,并对不同意调整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委托人提供信托单位份额的赎回安排。如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不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可于调整事项生效日前的开放日对所持的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份额进行赎回操作。委托人/受益人未赎回其持有的全部信托计划份额的,视为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本信托计划存在不达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风险。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信托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大宗交易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投资风险等。

(四)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收益的实现取决于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的信用水平。在交易过程中,如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收益的,将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

(五)管理风险:本信托计划的投资由受托人运作,本信托计划投资活动的成功将主要依靠受托人挑选的投资品种之能力。因此,有可能因受托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充分等因素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水平,使信托财产蒙受损失。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影响信托财产管理效果的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设置投资周期及开放日安排,委托人/受益人仅能在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该等安排可能对受益人自身的流动性造成不利的影响。委托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本信托计划可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如目标资管产品发生流动性风险,则本信托计划的流动性将受到严重影响。

(七)投资保障基金的特别风险:如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障基金的相关协议文件的约定,受托人需以部分信托财产认购的保障基金的,保障基金收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在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净收益率低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时,由保障基金公司提出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审议。因此,受托人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收益相较于用于其他投资的信托财产的收益可能要低。保障基金公司向受托人支付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本金和收益时,存在延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9下,受托人可以以自有资金垫付,实现向投资者的顺利退出,但仍不排除存在委人信托利益支付相应延迟的可能性。

(八)其他风险:如投资顾问风险、保管人风险、预警止损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分红相关风险、未知价赎回及赎回开放日的风险、信托计划与目标资管产品开放日不一致风险、交易结构风险、目标资管产品的风险、线上认购风险等其他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00%。该资金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收回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752.05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17:00在公司水泥厂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小堡子)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汪洪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参会监事表决,会议选举汪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汪洪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监事会主席汪洪生先生简历:

汪洪生先生: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矿山车间主任兼车队长;2007年11月至2012 年6月任公司公关部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5月23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5月29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16:30在公司水泥厂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小堡子)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刘志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选举刘志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会议选举施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决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会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志波;委员:施阳、张跃明(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伯良(独立董事);委员:张跃明(独立董事)、杨庆宏。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曜(独立董事);委员:张跃明(独立董事)、刘志波。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跃明(独立董事);委员:郑伯良(独立董事)、施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会议聘任施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总经理施阳先生提名,会议聘任王春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财务负责人

经总经理施阳先生提名,会议聘任赵艳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暨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长刘志波先生提名,会议聘任杨庆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董事长刘志波先生提名,会议聘任吴志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对聘任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施阳、王春城、赵艳红和杨庆宏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职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施阳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春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艳红为公司财务总监暨财务负责人;聘任杨庆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董事长候选人刘志波先生简历:

刘志波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烟台大学经济系教师、山东烟台金海物业公司总经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总经济师。公司第四届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现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6月至今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副董事长候选人施阳先生简历:

施阳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及海洋工程学士,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轮船公司,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第四届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拟聘总经理施阳先生简历(详见副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四、拟聘副总经理王春城先生简历:

王春城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营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水泥厂副总经理、云南省保山建材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省龙陵县水泥厂厂长;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拟聘财务总监赵艳红女士简历:

赵艳红女士: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暨财务负责人。

六、拟聘董事会秘书杨庆宏先生简历:

杨庆宏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工作,2004年8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今任昆明博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七、拟聘证券事务代表吴志伟先生简历:

吴志伟先生:199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公司派驻异地工作;2020年9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担任证券事务主管。2020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5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