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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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1-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十二冶请求确认对被告享有破产债权53,037,620元(其中:工程及材料款债权20,983,200元、履约保证金债权3,655,000元、大型机具延期费用债权19,125,560元、大型机具货值债权9,148,060元、工程进度款利息债权125,800元)及诉讼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十二冶

住所地: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280号

法定代表人:刘瑞平

被告: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

住所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4年6月,十二冶与北方重工订立了某项目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及工程设备安装材料合同,其中,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合同总价56,740,000元,工程设备安装材料合同总价16,360,000元。2015年11月起,十二冶即开始履行合同义务,2019年5月,完成了施工及材料竣工结算。在前述两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北方重工除欠付十二冶工程及材料款20,983,200元外,还欠付十二冶履约保证金、大型机具货值、大型机具延期费用、工程进度款利息32,054,420元,合计53,037,620元。

2018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方重工破产重整案件指定北方重工清算组担任北方重工管理人,十二冶在接到北方重工破产债权申报通知后积极申报债权,北方重工清算组就上述项目的债权确认告知十二冶需在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北方重工财务人员对账后再行确认。2019年5月,上述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十二冶按北方重工清算组告知流程与北方重工财务人员就上述项目的债权确认工作进行多次沟通,但均无实质性进展。

十二冶在申报债权过程中因北方重工清算组及北方重工相关人员的原因尚未申报成功,为确认十二冶对北方重工的破产债权,十二冶向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十二冶收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辽01民初1295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十二冶的诉讼请求。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十二冶诉讼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请求依法确认十二冶对北方重工享有破产债权53,037,620元(其中:工程及材料款债权20,983,200元、履约保证金债权3,655,000元、大型机具延期费用债权19,125,560元、大型机具货值债权9,148,060元、工程进度款利息债权125,8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北方重工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