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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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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9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已于2021年4月29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9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应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系统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截至2021年5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3、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30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云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云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基金”)持有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素时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云锋基金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7,5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云锋基金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收到《上海云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拟减持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云锋基金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云锋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本股东在公司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减持时将通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云锋基金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云锋基金承诺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同时云锋基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云锋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