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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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时限达到10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结合核查结果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在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