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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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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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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99.52万元、8,711.84万元及30,844.5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其中购买商品主要系购买色纱生产所需的胚纱、染料等原材料,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期间费用。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38.59万元、-11,639.43万元及-14,092.58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多所致。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56.89万元、2,907.18万元及-8,540.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银行借款的借取与偿还、利息费用的支付及股利支出。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银行承兑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的收回与支付。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2、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5,8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019年,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9,36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020年,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9,36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一致。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中纺电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纺电子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审计。

2、发行人参股公司

常裕棉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常裕棉业股权结构如下:

2011年1月6日,常裕棉业营业执照被芜湖市工商局吊销,公司对常裕棉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已于报告期初减少至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常裕棉业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所述风险因素外,本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存货跌价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631.61万元、30,048.67万元及29,288.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9%、54.10%及45.25%。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使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部分采用外币结算,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汇兑净损益金额分别为82.45万元、109.80万元及-254.72万元。汇率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降低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技术流失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通过不断引进先进设备、科学试样以及技术交流等途径,公司已形成了特有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核心技术,并已掌握了较多复杂的技术工艺,尤其在高品质筒子纱染整技术方面形成明显优势。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批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如果公司未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升温,呈现出较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较少,但公司下游涵盖众多服饰、服装、家纺等生产企业,部分企业存在产品出口的情形。如果下游行业出口的订单量受到全球贸易摩擦影响而减少,将会导致其采购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间接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0年8月17日,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未来如果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的相关指标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导致公司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净利润将受到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投资结构调整变化、市场竞争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因素的影响,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的差异。

(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规模将显著增加,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如果募集资金项目在投产后没有及时产生预期效益,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与净资产实现同比例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九)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这对公司管理层的协调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建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经营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和严重的疫情,可能会形成消费市场景气度的下降或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给社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的发生非公司所能预测,但其可能会严重影响消费者信心并形成停工损失,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期复工、交通受限,公司及所处行业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看来,不利影响已逐步消除且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恢复。但如果本次疫情发展态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一)股票市场价格风险

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还将受到国家政治、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与实际经营业绩相背离,从而可能导致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购买价格。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重要合同

公司重大合同指公司合同中尚处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产品销售合同

公司一般会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工业品定作合同,对合同标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供货验收等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客户定作品种、数量以书面通知或传真为准。

公司正在履行的工业品定作框架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并正在执行的重大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三)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并正在执行的重大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如下:

(四)电力采购合同

2020年11月,国家电投(芜湖)售电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安徽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力义务、交易电量、电价、合同中止、违约及赔偿、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五)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六)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

(七)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八)建筑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建筑施工合同如下: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元证券及关联方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持有淮北安元66.45%的股权。淮北安元持有公司30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

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发行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3号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佘超、丁江波、谢天宇

联系电话:0551-6220799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