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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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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诚股份

股票代码:603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21年5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基于价值投资需要而进行的投资交易安排。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2个月内将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0.5%-1%。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前海粤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合诚股份181,600股,占股本总额的0.13%。本次增持不以谋求合诚股份控制权为目的。前海粤资没有与第三方缔结一致行动关系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1,439,31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合诚股份7,535,74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26% 。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发行的粤资价值成长9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等的基金财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12,935,897股,占股本总额的9.03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合诚股份10,690,135股,占股本总额的7.465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0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以下备查文件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01-1104单元

电话:0592-2932989

传真:0592-293298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收到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粤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合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1,439,31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合诚股份7,535,74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26% 。

(2)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12,935,897股,占股本总额的9.03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合诚股份10,690,135股,占股本总额的 7.465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