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提名,决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洪兵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洪兵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洪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12 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连云港分公司、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金囤农化)于2019年5月起根据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要求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上述公司2018年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73.0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之(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13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亚邦股份关于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二、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已取得政府部门的复产批复,其中连云港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正式开车生产,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正式开车生产,公司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根据园区复产企业蒸汽需求,恢复供汽生产。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因园区定位调整而退出园区,两公司共计获得政府退出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30,504.59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及2018年2月收购的农药业务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金囤农化)已完成整改,将根据政府要求积极履行相关复产审批手续。公司分别在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7日、2月19日、4月9日、5月11日披露了上述公司复产的进展公告。根据财务部门统计,截止目前,公司下属正常生产企业包括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上述企业2019年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79.50%;2020年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99.9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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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 条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结合公司2020年度报告,公司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目前正常生产的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已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50%以上,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 条之规定,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同时,公司也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中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7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9.1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我公司认为已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许芸霞女士主持,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洪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洪兵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洪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6月 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ST亚邦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 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门一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日
至2021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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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5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芸霞、许济洋、许旭征、张龙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一6月1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梦婷、王美清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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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的具体内容为:2020年度以公司总股本2,148,66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8,66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48,662,3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78,394,7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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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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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578,394,76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38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咨询联系人:张莉瑾、曾淑颖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电话:0575-8612537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06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9,290,600.00元,扣除含税承销费11,378,718.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00,000.00元、律师费用800,0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为366,311,882.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34,644.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7,046,526.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9)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2019年5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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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使用完毕,鉴于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13日。
●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2日停牌1天。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电能”变更为“电能股份”,证券代码“600877”保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电能”变更为“电能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77”;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13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01936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628.77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31.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1.37万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了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0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2日停牌1天,2021年5月13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公司A股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32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7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7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7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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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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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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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未知宜华集团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2020年12月16日,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宜华集团的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宜华集团的信用评级结果。
公司未知宜华集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宜华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宜华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宜华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吉华集团关于调整司法拍卖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 年03 月10 日10 时至2021 年03 月11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6,694,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徐杏花通过竞买号H4215于2021年3月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XX有限公司持有吉华集团6694000股股票(证券代码603980)”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0915429(肆仟零玖拾壹万伍仟肆佰贰拾玖元)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从萧然工贸处获悉,徐杏花已完成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徐杏花持有28,394,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6%。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02,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萧然工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6%。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