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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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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科集团”或“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或“上市公司”)之收购人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湘科集团公告《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31日)。

2021年4月28日,南岭民爆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其他公告文件,本财务顾问出具了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南岭民爆提供,收购人与南岭民爆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收购新天地集团间接持有的南岭民爆241,038,812股股份,占南岭民爆总股本数的64.92%,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2020年4月2日,南岭民爆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新天地集团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后,湘科集团持有南岭民爆间接控股股东新天地集团100%股权。

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均已依法完成,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0年4月28日,南岭民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先后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对上市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6日,南岭民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对上市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持续督导期内,南岭民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查阅公开资料及上市公司相关文件,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南岭民爆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湘科集团对维护南岭民爆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作出了相关承诺。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2020年3月27日,湘科集团披露收购报告书,该收购报告书显示,自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湘科集团对下列事项的后续计划为: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对南岭民爆主营业务进行重大改变或调整。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暂无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本持续督导期内,南岭民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变动系南岭民爆董事会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对邓安健先生的职务进行调整。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改变南岭民爆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1、2020年5月14日,南岭民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修改如下:

经核查,南岭民爆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系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修订后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对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改。

2、2020年10月28日,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经核查,南岭民爆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系上市公司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模板(2020年修订)〉、〈省属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模板(2020年修订)的通知〉》(湘国资[2020]7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对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南岭民爆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2021年4月26日,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经核查,南岭民爆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系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规则有关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对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南岭民爆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公司章程修改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对南岭民爆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对南岭民爆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收购报告书显示: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未有其他对南岭民爆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后续计划落实情况与收购报告书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提供担保或者借款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南岭民爆不存在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七、持续督导总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财务顾问对收购人湘科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南岭民爆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持续督导职责终止。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湘科集团已依法履行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南岭民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湘科集团不存在违反其承诺或已公告后续计划的情形;湘科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南岭民爆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

财务顾问主办人: 肖维平 易静为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为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委托理财期限:28天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合计人民币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的“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严格审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确保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的“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的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止本公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21-1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17:30参加由安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虞水先生、董事会秘书室主任侍光磊先生、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廖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3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2日,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韦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原因,韦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韦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因此,韦勇先生的辞职报告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韦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韦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13、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王贝贝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登记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林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胡林利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胡林利简历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胡林利简历

胡林利,女,汉族,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经理。现任本公司发展规划部/技术中心副总经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的议案》,确定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持有人办理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26、028、032及033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8,07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5月7日分别非交易过户至93名持有人的个人证券账户。至此,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圆满完成。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