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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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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1-03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10:00在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1年5月8日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4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1-037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3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年5月12日,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出具了《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月23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2月3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修改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

8、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3.6万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9、2019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9年5月22日。

10、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419,958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5日,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67,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419,958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5、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90,3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2日,截至目前,本次解除限售已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要求。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3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注:经公司2020年5月27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169,623,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67,849,544股。公司以2020年6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权益分配,具体详见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资格,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及激励对象未有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的30%,共计90,300股办理解锁,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本次解锁的4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A),满足第二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办理该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30%解除限售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1-035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符合要求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0,300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1-03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到下午15: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电子信箱:hailir@hailir.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葛家成

财务负责人:刘玉龙

董事会秘书:汤安荣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2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到下午15: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电子信箱:hailir@hailir.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明明

联系电话:0532-58659169

联系传真:0532-58659169

电子邮箱:hailir@hailir.cn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1-04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1-04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事项

2021年4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9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289,000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61,289,000元,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61,289,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1,289,0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现将注册资本由原160,000,000元变更为161,289,000元,总股本由原160,000,000股变更为161,289,000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 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就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相关授权、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1-04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12:00;13:00-17:0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 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办,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樊理

电话0512-65461690,传真0512-65469386

3. 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于2021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协调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1年5月12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及于2021年5月6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延期期间,公司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21-038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于2021年2月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海神制药已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并将本金和理财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海神制药于2021年5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主要条款

(2)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资金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存款内嵌汇率价格进行估值。

(3)认购金额及产品类型

海神制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其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4)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 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号)。

(5)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本次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理财认购总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3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8)风险提示

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9)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亦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5月20日16:00-17:00

● 会议参与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SL1999@dsly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16:00-17:00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召开时间:5月20日16:00-17:00

2、参与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柯云峰先生、总经理柯国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景荣先生、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圳先生及梁润世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0日16:00-17: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直接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SL1999@dslyy.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景荣、陈国圳、梁润世

电话:020-81689688

电子邮箱:DSL1999@dsly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3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