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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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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股票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5 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将于2021年6月30日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医疗”)终止业务代理合作。此次终止代理强生医疗业务,将会对新华医疗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详见新华医疗临2021-019号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 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代理业务终止的提示性公告》(详见新华医疗临2021-019号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将于2021 年 6 月 30 日与强生医疗终止业务代理合作。此次终止代理强生医疗业务,将会对新华医疗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