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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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郑安东,独董陈勇、俞婷婷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沈晓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双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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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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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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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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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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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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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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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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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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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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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版)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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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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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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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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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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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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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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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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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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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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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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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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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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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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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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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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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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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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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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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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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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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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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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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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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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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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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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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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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议案11(11.01-11.20)、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关联股东傅昌宝、毛新华、李晓光、沈晓伟、陈树峰、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1.19关联股东傅昌宝、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冯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聚合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