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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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1-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华绿生物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上述银行授信将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及/或其配偶/或子公司/或公司其他关联人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及/或其配偶/或子公司/或公司其他关联人为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均同意为公司或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实际发生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上述银行授信将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及/或其配偶/或子公司/或公司其他关联人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

上述事项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公司或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依据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款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公司经营所需的,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授信发生的关联担保都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考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该担保事项分别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华绿生物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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