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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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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华先生:

因你涉嫌操纵“仁东控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我会拟对你处以5,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8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电话:021-68601862/68601836)。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我会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