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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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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热键仍是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热键”),计划在前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05月11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热键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热键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且其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于2016年11月12日披露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日,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了5%。

现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香港热键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

①2016 年 11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6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2.5975%;

②2017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283,352,800股变更为283,077,400股,香港热键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2.2902%变为62.3508%,被动增加0.0606%;

③2018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283,077,400股变更为282,880,000股,香港热键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2.3508%变为62.3943%,被动增加0.0435%;

④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28,801股,持股比例下降1.0000%;

⑤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28,600股,持股比例下降0.9999%;

⑥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33,300股,持股比例下降0.5067%;

2.控股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香港热键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总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4.截止本公告日,香港热键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香港热键就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作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6.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香港热键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后,香港热键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7.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已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三、股东权益变动说明

香港热键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可见本公告“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香港热键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后,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香港热键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5月1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香港热键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英文:ROO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雷柏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有差异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2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1.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变化,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调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香港热键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详见于2016年11月12日披露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热键持有上市公司183,861,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9%,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时点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3,352,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热键持有上市公司169,410,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9%,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目前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2016年1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6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2.5975%;

(二)2017年-2018年期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的情况

1.2017年7月,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回购注销前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5,400股,公司总股本由283,352,800股变更为283,077,400股;由此,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606%;

2.2018年7月,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回购注销前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7,400股,公司总股本由283,077,400股变更为282,880,000股;由此,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435%;

(三)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28,801股,持股比例下降1.0000%;

(四)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28,600股,持股比例下降0.9999%;

(5)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33,300股,持股比例下降0.5067%;

综上,香港热键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有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热键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雷柏科技股份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热键仍是公司控股股东。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均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雷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曾浩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曾 浩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曾 浩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50,43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5%。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772,279股减至506,521,849股。

2、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14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共涉及激励对象104名(包含公司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朱军、董事总经理朱梅柱、董事宁毛仔、副总经理乐坤久、副总经理刘洪雷、董事会秘书姜澎),已分两批次回购:

(1)以回购价格5.73元/股对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回购价格6.23元/股对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以回购价格6.26元/股对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合计1,236,4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2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和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7﹞1127号),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5、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6、2017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12月1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119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475.23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94%。

7、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1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77,720股第一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92元/股;拟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共计1,935,7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1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77,720股第一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92元/股;拟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共计回购注销1,935,720股限制性股票。

9、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

1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宁毛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拟对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3,3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5.7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拟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公司本次共计对1,433,3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3,3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01元/股;同意公司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共计回购注销1,433,340股限制性股票。

13、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7,1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拟对退休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5,7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7,1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同意公司对退休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5,7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4元/股,共计回购注销62,910股限制性股票。

15、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拟对退休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拟对退休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3元/股,共计回购注销13,950股限制性股票。

17、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梅柱、宁毛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拟对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6,4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8、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6,4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6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鉴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需对10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36,4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102名激励对象包含公司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朱军、董事总经理朱梅柱、董事宁毛仔、副总经理乐坤久、副总经理刘洪雷、董事会秘书姜澎。

2、公司原激励对象姜胜远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原激励对象牟林影退休,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上述回购的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6,480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950股,退休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共计1,250,430股限制性股票,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475.23万股的26.31%,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507,772,279股的0.25%。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对10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36,480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选择3年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2.75%计算同期存款利息。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一年半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半不满两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两年半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二年半不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P=P0×(1+2.75%×D÷360)=5.73×(1+2.75%×1210÷360)=6.26元/股

其中:P 为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的天数。

因此,公司将以6.2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102名激励对象的1,236,4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合计约为774.04万元。

(2)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4、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处理:②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提出将其解雇或激励对象与公司达成协议离职时。”

因此,公司将以授予价格5.7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合计约为4.56万元。

(3)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对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三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2.75%。

P=P0×(1+2.75%×D÷360)=5.73×(1+2.75%×1146÷360)=6.23元/股

其中:P为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天数。

因此,公司将以6.2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约为3.74万元。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10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236,480股第三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7,950股限制性股票和上述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4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总金额为7,823,298.30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为7,823,298.3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13号《验资报告》,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21-12号、27号)。自公告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四、上述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772,279股变更为506,521,849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上述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质押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包含海灏投资参与转融通出借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海灏投资运营一切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3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问答互动形式。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一、会议类型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3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在线问答互动形式。

3.召开地点:“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三、参加人员

届时,公司董事长林钻煌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为民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韦元贤先生将全程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20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772-2506159

联系传真:0772-2506158

联系邮箱:lmzstock@lmz.com.cn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

二、历次提前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4月23日,公司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5月13日,公司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归还1,000万元,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4日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1-3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