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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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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一01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7: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全票选举黄永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1名高管(股东)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1一2023)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2.01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议案名称:关于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议案名称:关于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序号10、12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丽萍、祁森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会议由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袁丽萍、祁森二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一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6: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选举曹和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邹德东、于惠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于莹、王树武、徐国斌。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和春、王树武、薛立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莹、王和春、王树武、曹和平、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树武、于莹、王和春、邹德东、苏焱。

经各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曹和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王和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于莹为提名委员会主任;王树武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曹和平董事长提名,聘任邹德东为总经理,聘任苏焱为董事会秘书(副总)。

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邹德东总经理提名,聘任于惠舫、程秀茹、周伟、吕飞、曹乃文为副总经理;聘任韩淑辉为总会计师(副总);聘任高岗为首席信息官(副总)。

上述高管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程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应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7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循环使用,额度期限为二年,单笔业务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30,000万元;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30,000万元;

3、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1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