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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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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

(五)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上市公司”或“公司”,曾用名“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8号)核准,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创天杰”,曾用名“北京爱创天杰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85%的股权、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一百”)100%的股权。2017年4月,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标的资产过户、新增股份发行等相关事项。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爱创天杰

根据上市公司与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祺创”,曾用名“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爱创天杰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

1、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爱创天杰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6,800万元、8,160万元、9,792万元和9,792万元。

2、如爱创天杰在承诺期内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则视为爱创天杰该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由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承担补偿责任:

(1)股份补偿数额

业绩承诺期间,各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发行价格)×(上市公司以股份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上市公司以股份和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该补偿义务人无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但该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间,各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上市公司以股份和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已补偿现金数量。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该补偿义务人无需向本公司补偿现金。但该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3、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公司将对爱创天杰85%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指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各补偿义务人同意另行向上市公司作出资产减值补偿,减值补偿优先采取股份补偿的形式。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已经补偿的股份-已补偿现金÷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

股份数不足时,以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资产减值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二)数字一百

根据上市公司与杭州好望角引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好望角引航”)、张彬、于辉、汤雪梅、北京一百动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百动力”)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数字一百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

1、张彬、于辉、汤雪梅、一百动力、好望角引航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数字一百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3,600万元和4,320万元,好望角引航追加承诺2019年度数字一百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320万元。

2、如数字一百在承诺期内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则视为数字一百该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由张彬、于辉、汤雪梅、一百动力、好望角引航承担补偿责任:

(1)股份补偿数额

业绩承诺期间,各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发行价格)×(上市公司以股份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上市公司以股份和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该补偿义务人无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但该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间,各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上市公司以股份和现金方式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额)-已补偿现金数量。

其中,鉴于好望角引航追加承诺数字一百2019年度净利润,则其适用上述公式计算现金补偿金额时,“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系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与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净利润数之和。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该补偿义务人无需向上市公司补偿现金。但该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3、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公司将对数字一百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指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各补偿义务人同意另行向上市公司作出资产减值补偿,减值补偿优先采取股份补偿的形式。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已经补偿的股份-已补偿现金÷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

股份数不足时,以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资产减值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爱创天杰

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出具的《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1056号),爱创天杰2016-2019年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数字一百

根据天圆全出具的《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0909号),数字一百2016-2019年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盈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方案

(一)爱创天杰

1、盈利补偿金额

根据《爱创天杰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爱创天杰未完成2016-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补偿义务人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应补偿的股份和现金数额如下:

2、股权减值补偿金额

根据天圆全出具的《科达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一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0]001092号),经测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爱创天杰100%股权评估值为92,957.82万元(85%股权价值为79,014.15万元),与原基准日爱创天杰85%股权评估值相比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2,264.00万元。爱创天杰85%股权减值金额小于盈利补偿总额,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无需另行补偿股份和现金。

3、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爱创天杰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爱创天杰盈利补偿方案如下:

(1)股份补偿事项。莘县祺创、张桔洲、吴瑞敏需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业绩补偿方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2)现金补偿事项。莘县祺创、吴瑞敏应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用于补偿的现金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3)分红款的返还。莘县祺创、张桔洲、吴瑞敏应在股份补偿实施前将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返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二)数字一百

1、盈利补偿金额

因数字一百已完成2016-2018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业绩,根据《数字一百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好望角引航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57,569,983.17元。

2、股权减值补偿金额

根据天圆全出具的《科达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一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0]000946号),经测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数字一百100%股权评估值为35,214.20万元,与原基准日数字一百100%股权评估值相比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8,509.05万元。作为数字一百2019年度业绩承诺方的好望角引航原持有数字一百59.29%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股权减值金额为5,045.02万元,股权减值金额小于盈利补偿总额,好望角引航无需另行补偿股份和现金。

3、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方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担补偿义务的情形下,甲方可将当期应支付的现金对价抵扣业绩承诺方应当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抵扣后现金对价仍有剩余的,应当支付给业绩承诺方”,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给好望角引航的现金对价为24,901,800.00元,上市公司将应支付的现金对价抵扣好望角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后,好望角引航仍应支付给上市公司现金补偿款32,668,183.17元。

好望角引航应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32,668,183.17元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四、盈利补偿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情况

爱创天杰盈利补偿方案补偿义务人之一吴瑞敏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爱创天杰盈利补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吴瑞敏,女,中国国籍,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

过去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与吴瑞敏进行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天圆全出具的《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1056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爱创天杰未完成累计承诺业绩,相关补偿义务人莘县祺创、张桔洲、吴瑞敏需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该业绩补偿方案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爱创天杰和数字一百业绩补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天圆全出具的《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1056号)、《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0909号),爱创天杰和数字一百未完成累计承诺业绩,相关补偿义务人需根据上市公司与其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爱创天杰和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业绩补偿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天圆全出具的《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1056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爱创天杰未完成累计承诺业绩,相关补偿义务人莘县祺创、张桔洲、吴瑞敏需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

5、尚需履行程序

爱创天杰和数字一百盈利补偿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督促各补偿义务人积极履行补偿义务,并尽快办理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等事宜。

六、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盈利补偿方案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注销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等。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涉及的股份补偿相关事项实施完毕之日止。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盈利补偿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可能无法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盈利补偿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推进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及时督促各补偿义务人履行义务,以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盈利补偿方案履行情况及时披露进展。

八、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爱创天杰和数字一百未完成承诺业绩深感遗憾。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督促各补偿义务人积极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构建新的业绩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 报备文件

(一)浙文互联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浙文互联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日

至2021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浙文互联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浙文互联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

2、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所有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认定的与前述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传 真: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00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5月14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2019年度累计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其中股份补偿数量为1,337,502股。该补偿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1,337,502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4,044,861股减少至1,322,707,35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24,044,861元减少至1,322,707,35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邮编:100022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15日起45天内(9:30-11:30, 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孙彬

3、联系电话:010-87835799

5、邮箱:info@zwhlgroup.com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D区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0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0人,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9,686,504.06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9,686,504.0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关于选举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选举唐颖、张磊、易星、孟娜及宋力毅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9,686,504.0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关于授权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现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9,686,504.0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