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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 日,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准备出售公司持有的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简称“遵义砺锋”)100%股权。该交易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20年8月24日,各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2020年8月27日,遵义砺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遵义砺锋的股权。出售遵义砺锋后,公司水泥等建材业务市场集中于以宜宾市为中心的四川省南部并辐射周边。近年以来,川南区域的经济呈现加速发展、后发赶超的态势,宜宾市位处川渝经济圈,正在着力打造川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具备较好的区域优势,为公司水泥业务提供了保障。公司将继续聚焦四川区域水泥业务板块的稳定运营和稳步发展,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盈利质量。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概述
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末,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86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403只,存续规模9.46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0,399只,存续规模1.60万亿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震荡、疫情冲击和政策变化的背景下,西藏锦合积极应对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变化,抓住机遇,聚焦优势产业,加强运营管控,推动投资业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仍保持稳健发展。
在基金管理方面,西藏锦合作为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的管理人,积极谨慎地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私募基金相关律法规,配备高素质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建立了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提交关于投资退出的建议等。
和谐锦豫的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泛文化、先进制造、跨境电商物流等,和谐锦弘的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与新能源行业,包括LED太阳能、芯片设计制造、消费电子、智能装备、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半导体设备等。报告期内,西藏锦合积极物色投资领域内的具有高速发展潜力或独特竞争力的企业,同时对既投企业实施专业化投后管理,针对投后企业的发展规模和业务类型,构建结构化的投后管理流程,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和价值提升。
西藏锦合的投资团队始终坚持严格的投资标准,最大限度控制项目的投资风险,持续提升专业投资和价值创造能力,在为公司创造收益的同时也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3)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Swiss Education Group Holding AG签署了《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SEG Holding合作协议》,就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独立建校、资质培训、线上教育、课程研发及居间代理等业务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于2019年12月决定将持有的北京国奥越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简称“国奥越野”)全部股权予以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出售涉及的标的股权已过户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国奥越野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水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等,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亿元,业绩实现了增长。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围绕既有的战略定位,深耕基础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形态的特征,进一步加强对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和回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对于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4家子公司,减少2家子公司。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1-23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在编制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将增持联营投资基金股权形成的折价收益反映在投资收益中,但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表期间,发现原计入投资收益的增持联营投资基金股权形成的折价收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按此会计处理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现就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据此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对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15日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渊、张一弛、胡必亮
2021年5月14日

